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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校園欺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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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偉强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答覆:

問題:

  據報,自去年六月反修例風波爆發以來,有不少警務人員的子女在校園內被同學或教師欺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去年六月至今,警方及教育局分別接獲多少宗警務人員的子女在校園被欺凌的求助、投訴及舉報個案;

(二)現時有何措施遏止校園欺凌(包括教師欺凌學生)的行為,以及確保受欺凌學生獲得適切的支援和輔導服務;及

(三)有否計劃制訂新規例或設立新機制,以打擊校園欺凌行為,例如規定學校(i)須在指定時限內向教育局通報所有接獲的舉報、(ii)設立供家長和學生作出舉報的電話專線,以及(iii)制訂校本反欺凌政策(當中訂明對涉事人士的訓輔安排、預防校園欺凌的措施,以及調查欺凌個案的程序和時限等);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學校是一個體現照顧、關懷、互相支持和互相尊重的地方。教育局對校園內的歧視、欺凌及暴力行為,一向採取「零容忍」政策,絕對不接受任何形式或任何原因的欺凌行為,更不時提醒學校留意其學生的表現和行為,任何人士不應因立場不同、政見不同,或家人職業、背景等而作出仇視、欺凌、甚至暴力等行為。學校亦有責任採取積極措施確保學生在學校的身心安全,防止欺凌事件發生,包括向教職員及學生詳細解釋其校本反欺凌政策及措施,以及確保教學團隊切實執行。我們亦提醒學校應特別留意在不同時段較有機會遭遇欺凌的學生(包括發生社會事件期間的香港警務處人員的子女)的情緒,他們與同學相處的情況,以及小心保障學生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不可以向外披露任何學生的家庭背景資料等。

  就郭偉强議員的提問,我的回覆如下︰

(一)就社會事件衍生懷疑欺凌警員子女的個案,香港警務處與教育局建立通報機制,警務處若收到有關個案,會將有關個案轉交教育局跟進。教育局亦有直接接獲一些個案。自去年六月至本年十月初,相關個案合共有25宗,當中包括投訴及表達不滿的個案。學校已根據教育局的指引處理這些個案,照顧涉事學生情緒及為他們提供適切輔導,並向家長交代事件。經調查後確立的投訴個案,學校已對涉事教師或學生採取紀律行動,而教育局也對涉及老師的個案進行跟進調查及採取行動。

(二)及(三)就問題的第二及第三部分,現時教育局多管齊下,從多個方面落實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政策,並要求學校以「全校參與」的模式訂定及推行反欺凌策略,包括清晰的「零容忍」立場、舉報的渠道與處理步驟、高透明度的監察,以及積極認真的態度跟進每一件欺凌事件。

預防校園欺凌

  我們採納「預防勝於治療」的原則,建議學校應從小培育學生互相尊重和關愛精神。在預防校園欺凌方面,教育局一直透過學校課程、學與教資源和不同的學生成長計劃/活動,積極推動價值觀教育,以培養學生守紀守法、互相尊重、共融友愛等正面價值觀和態度。

  在課程方面,中小學各學習領域、科目和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涵蓋個人成長、人際關係,以及保護自己等學習內容,培育同理心及尊重別人等正面的價值觀和態度,以預防欺凌及暴力等問題,同時裝備學生當遇到欺凌等不當事件時,能以正面積極的態度和勇氣面對,以及適切的方法去處理。

  教育局亦持續為學校舉辦多元化的學生成長活動,例如在小學推行「成長的天空計劃」、為中學生舉辦「多元智能躍進計劃」等,推動關愛、尊重及自律的精神。

  為支援學校掌握處理欺凌問題,教育局持續為教師舉辦專業發展課程,加強教師預防及處理校園欺凌和違規行為的能力。此外,我們亦為學校提供多元化的學與教資源及相關資訊,以加強教師對校園欺凌問題的了解,並協助學校訂定預防、處理和跟進校園欺凌的策略。

  家長在子女的成長和學習方面擔當很重要的角色。教育局鼓勵及推動家校合作和溝通,並舉辦不同的家長教育活動,讓家長了解子女在成長過程中的需要。

適時處理校園欺凌事件

  倘若不幸出現校園欺凌事件,學校必須按教育局發出的指引,以教育、輔導和保護學生為出發點,即時制止不當行為,然後再評估涉事學生的情況(包括有否受傷或情緒不穩等),提供適切協助。根據現行指引,學校應在緊急事件受控、清楚了解事件及完成初步介入調停後,盡快聯絡家長作出交代,並就較嚴重事件通知教育局。家長也可要求學校的管理和訓輔人員就有關欺凌事件,聯絡教育局的區域教育服務處尋求進一步協助,教育局會嚴肅跟進每宗個案。

  在處理事件時,學校須引導學生反思及擬定解決問題的方法,目的是預防事件再發生。學校會按需要安排輔導人員協助被欺凌者,或者進一步尋求社工、心理學家等專業人員的支援和調解,甚或轉介至所需的專業服務(例如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支援),以保障被欺凌者心理健康,並確保其免被再傷害。

  在處理欺凌別人的學生方面,學校應根據訓育程序指引及校規,協助學生明白其所犯的過錯及其中所涉及的道德價值觀念,並與家長攜手協助涉事學生改善行為,以及按需要安排輔導人員接手深入跟進,提供個別或小組輔導,甚或轉介接受校外專業服務。

  教師絕不可對學生作出任何欺凌行為。學校必須監管轄下教師,主動跟進行為不當的教職員。而教育局會嚴肅跟進,並會根據屬實個案的嚴重程度,向有關教師發出勸喻信、警告信或譴責信,甚至考慮根據《教育條例》取消有關教師的註冊。

  總括而言,我們現時的政策和機制,會從多角度預防及處理校園欺凌事件。教育局會持續留意學校的情況,提供適切支援,防止欺凌事件在校園發生,保障學生的福祉。

  多謝主席。
 
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