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二○二○年立法會換屆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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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許智峯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的答覆:
 
問題:
 
  本年七月三十一日,政府以疫情嚴峻為由,訂立《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把二○二○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舉行日期,由原定日期改為定於明年九月五日。此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本年八月十一日的會議,因應行政長官的報告作出決定,本年九月三十日後,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市民在立法會選舉日投票,是否較他們參與慶回歸及國慶等大型公眾活動更容易令疫症傳播;若有評估而結果為是,科學理據為何;
 
(二)鑑於有民意調查結果顯示,百分之六十八受訪者認為政府應盡快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但現時距離新定選舉日期逾十個月,政府會否順應民意,在四個月內舉行有關選舉;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有市民擔心,政府日後一再以不同理由把是項選舉改期,令本屆立法會演變為「萬年議會」,政府有否評估是項選舉再度改期的可能性,以及此情況會否損害立法會的認受性?
 
答覆:
 
主席:
 
  鑑於本港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嚴峻,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健康,並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情況下進行,行政長官於今年七月三十一日宣布,原定於今年九月六日舉行的二○二○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一年至二○二一年九月五日舉行。此決定的理據,行政長官在作出宣布時已詳加說明。為施行這決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241章),制訂《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規例》),指明新的選舉日期及終止現有選舉程序。
 
  由於《基本法》第六十九條訂明,立法會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為四年,因此現屆立法會任期須於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結束,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將在第七屆立法會產生前出現空缺。為解決這問題,行政長官在行政會議作出決定後向中央人民政府呈交緊急報告,尋求支持和指示。國務院回覆表示支持特區政府將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的決定,並會依法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機關空缺問題作出決定。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八月十一日作出的決定,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四年。此決定已於八月十四日刊憲。
 
  就許智峯議員的提問,我現在回覆如下:
 
(一)及(二)特區政府已多次強調,市民的健康和福祉是任何負責任政府的首要考慮。二○二○年七月的一波疫情確診個案及死亡數字急升,社區大爆發風險大增,有可能拖垮本港公立醫院系統,構成極大公眾危機。從今年七月八日到七月三十日,新增個案達1 852宗,比過去半年累計的1 300宗上升百分之一百四十,當中七月三十日單日更錄得149宗新增個案,創單日新高;九成為本地感染個案,而且接近半數源頭未明。
 
  疫情肆虐,特區政府把《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及《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的有效期延長至今年年底,並於七月時實施最嚴厲的邊境管制和限制社交距離措施,以及推出多項新措施,包括強制在所有公共交通工具上和在公眾地方都必須佩戴口罩,規定到港前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和到港後於酒店接受14日強制檢疫等。
 
  立法會選舉規模極大,當中涉及440萬名已登記選民、70個議席、超過600個投票站及34 000名選舉工作人員,投票須在一天內完成,而投票時間亦非常長,全日連續15小時,由早上七時三十分至晚上十時三十分,再加上特設中央點票站及媒體中心,會造成大量、全日持續的人群聚集及一些近距離接觸,會引發非常高的病毒感染風險,情況與一些公眾慶祝活動相當不同。另一方面,疫情的爆發亦引起一些選舉是否公平的問題,例如候選人在疫情嚴峻下均不能進行任何法例容許而有意義的集會活動。鑑於上述原因,如果要按原訂的計劃於今年九月六日舉行選舉,將難以確保選舉的公平公正性。選舉管理委員會亦於今年七月二十八日去函行政長官,詳列他們認為在九月六日如期進行選舉會帶來的公共衞生風險。可見,押後選舉是一個艱難但必須的決定。
 
  事實上,我們留意到世界各地不乏因疫情而押後選舉的情況。根據國際選舉制度基金會的資料,截至七月十五日,有62個國家和八個屬地曾經押後選舉,合共涉及過百個選舉活動。
 
  雖然疫情目前相對七月稍為緩和,但疫情仍然未為穩定,防疫及抗疫仍是政府及香港社會目前的首要工作。現時我們仍然未能確定疫情會在何時結束,而專家亦忠告年底極有可能出現冬季爆發。假如要在現在安排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會涉及近440萬名登記選民。投票若進行,引發病毒感染的風險仍然非常高。再者,禁止群組聚集的規例仍在實施,候選人亦不可能進行任何有意義的拉票活動。所以,為了符合選舉公平、公開的要求及防止疫情擴散,我們無計劃在現階段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正如行政長官七月三十一日的宣布指明,將選舉押後一年,可以避免妨礙立法會年度的議事周期和選舉周期。
 
(三)正如我剛才提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已於八月十一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有關規定,作出具權威性而且符合憲法及本地法律的決定,妥善解決立法機關因押後選舉出現空缺的問題。事實上,一如上文所述,因應疫情押後選舉,將任期延長在世界各地也有不少例子。
 
  《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已指明新的選舉日期是二○二一年九月五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會一如既往與選管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緊密合作,確保選舉按照有關法例,在公平、公開和誠實的情況下舉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及選舉事務處亦會努力完善現有的選舉安排,同時與食物及衞生局及衞生防護中心緊密聯繫,密切注視疫情的發展,從現在至二○二一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舉行期間不斷評估疫情對選舉所造成的影響,並及早因應疫情發展的不同可能性,制訂各種預案。
 
  多謝主席。



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