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食環署向為顧客提供不潔共用毛巾的新鮮糧食店提出檢控
*************************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十月十九日)表示,一名向顧客提供不潔共用毛巾的新鮮糧食店經營者,因違反《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規例》)的有關規定而被檢控。這是食環署首次就有關情況向違例者提出檢控。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根據《規例》,所有經營食物業的人士,須時刻作出安排,使在業務運作中所使用或可能使用的一切物品保持清潔及不受有害物質沾染。而街巿魚檔或店鋪提供共用毛巾予顧客使用,可能增加2019冠狀病毒病傳播的風險。食環署已加強巡查轄下街市及新鮮糧食店,確保有關人士遵照《規例》相關的規定。食環署人員今日進行巡查時,發現土瓜灣木廠街一間售賣魚類的持牌新鮮糧食店為顧客提供不潔共用毛巾,遂向該新鮮糧食店提出檢控。

  根據《規例》,任何人士未有按規定保持物品清潔及不受有害物質沾染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發言人說:「為保障個人衞生、食物安全和保持環境衞生,食環署呼籲街巿魚檔及新鮮糧食店不要為顧客提供共用毛巾,如有需要應考慮以即棄紙巾替代;各從業員亦應勸喻顧客不要觸摸海產,並盡可能協助顧客揀選海產等。本署會繼續加強巡查及執法行動,確保有關人士遵照相關規例。」
 
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