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人口普查明年六月至八月期間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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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十六日)在憲報刊登《普查及統計(2021年人口普查)令》(命令),訂明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至八月四日期間進行人口普查。
 
  命令是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普查及統計條例》(第316章)第9條制定。除了進行二零二一年人口普查的日期外,命令亦訂明是次人口普查的目的、須取得哪些人士、處所及船隻的詳情、哪些人士須提供所需的資料,以及銷毁已填寫的問卷的期限。命令載有附表,指明受訪者須提供的事項的詳情。
 
  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慣例,香港每十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目的是搜集有關本港人口的社會和經濟特徵,以及其地區分布的最新基準資料。這些資料對政府在規劃和制訂政策,以及私營機構和學者在商業及研究方面,均十分有用。」
 
  發言人續說︰「我們鼓勵住戶在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起使用網上問卷參與人口普查。在網上完成問卷既方便又安全,住戶可隨時隨地使用電腦或流動裝置透過已加密的專用網站填交問卷。」
 
  住戶亦可以選擇透過電話訪問或郵寄問卷(只適用於「短問卷」)填交所需資料。此外,於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八日至八月四日期間,政府統計處會安排統計員到訪尚未填交問卷的住戶,以搜集所需資料。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不斷發展,政府統計處會採取應變措施,以減少社交接觸。
 
  政府發言人補充說:「政府統計處會採用嚴格的保密程序,處理在人口普查中搜集所得的個別人士及住戶的資料,以保障私隱,並且只會發布無法使人識別個人身分的統計數字。」所有已填寫的問卷(包括紙張問卷和電子問卷)將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或之前銷毀。
 
  在實施命令的立法程序完成後,政府統計處會就二零二一年人口普查的詳細安排作進一步宣傳。
 
  命令將於下星期三(十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