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提醒僱主僱員應訂立及彈性執行颱風暴雨下工作安排
**************************

  由於八號颱風警告現正生效,勞工處今日(十月十三日)提醒僱主應與員工訂好在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等。在執行有關安排和應變措施時,僱主應體諒每位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如居住地點及附近的路面和交通等情況,並考慮當中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例如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在家工作或有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僱主亦應遵守有關法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勞工處編製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為僱主和僱員提供制定有關惡劣天氣的工作安排的主要原則、內容框架、參考指引及相關法例資料,以供參考。該小冊子可在勞工處網頁(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Rainstorm.pdf)下載。



2020年10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6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