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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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十月六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今早我向大家說兩件事,然後看看大家有甚麼提問──一是疫情,另一項是關於教育。
 
  政府早前因為第三波疫情持續放緩,已經逐步和有序地推出四個階段放寬社交距離的措施,讓社會可以恢復一定的經濟活動,市民亦可以有一些社交行為;但放寬的同時,我們仍然一直強調須要保持防疫意識及採取一些預防的措施。在剛剛過去的國慶和中秋節長假期,我們留意到很多市民外出,市面相對熱閙,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經歷了九個月的防疫抗疫的工作,市民有一定的「抗疫疲勞」,同時看到天氣很好,亦希望與親戚朋友有點活動,這方面政府是完全理解的。不過,我們認為在疫情未完全徹底消除時,每一次的社交活動都會帶來一些風險。
   
  回看過去七天,情況是需要我們加強警惕。在過去七日,如果撇除了一些輸入個案──因為我也曾說我們是沒有辦法完全防止輸入個案,但大家可以放心,今日對於輸入的感染個案,我們那套制度可以說是接近滴水不漏,是可以識別到那些人,然後隔離、治療等──撇除這些輸入個案,過去七日裏有十宗本地個案,數字比上一次七日的十四宗少;但令人擔心的是源頭未明的個案,在這十宗裏有七宗,這個數字相對於上一個星期源頭未明的一宗大為增加,尤其是這些個案裏又涉及一所酒吧,大家都知道在酒吧裏的行為是更加高風險。在這情況下,我們必須繼續保持警惕,第三波疫情很難說是已經徹底地過去。有見及此,政府會繼續嚴陣以待。今日我也可以預告,現時正在實施的社交距離措施,即是至星期四午夜到期的一系列社交距離措施,須要多維持一段時間;換句話說,大致上不會作出進一步的放寬。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今日稍後會向大家作詳細交代。
   
  不過,我亦聽到很多市民都希望能夠盡早恢復一些與內地、澳門,以至其他地方的人員往來,做一些已耽誤了很久的事情。在嚴控疫情的同時,我們會繼續與內地和澳門政府緊密溝通,希望能夠早日讓持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人士,在兩地均豁免十四天的強制檢疫要求下,可以進行一些跨境活動,無論是探親、覆診,或是商業、經濟的活動。正如我上星期所說,在雙方均豁免十四天強制檢疫未能實行前,我們正在研究讓一些身處內地的香港居民,可以率先豁免返港後的十四天強制檢疫,方便他們做其他的工作、覆診、探親等。如果大家有留意,上星期修訂的第599C章和599E章,分別是《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和《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該修訂有一處地方,令我們有法律基礎可以進行我剛才所說的工作。這兩條規例的修訂,賦予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多一個權力,這個權力除了可以把強制檢疫適用於某一些地區──這是在法例上的「第二類地區」──亦可以把檢疫要求只適用於一些指明的任何類別人士;即是說,除了這個地區回來的人士,我們還可以分類,在這個地區,若干類別的人士回來不須接受十四天強制檢疫,當然要符合一些特定的條件。有了這個法律基礎,就可以進行我剛才所說,率先讓一些在內地的香港居民在免強制檢疫的情況下返港。這項工作我們正加緊進行,有進一步落實的消息會再向大家交代。
   
  第二個我想主動談的是教育問題。昨天晚上,教育局應個別傳媒查詢,回應了教育局依據《教育條例》取消了一位小學教師的註冊(deregistration),同時亦針對這個個案向這間學校的校長和副校長,因為他們監管不力而發出了譴責信;對於這間學校一些老師在沒有深究下用了這些教學材料來教學,這些老師亦收到由教育局發出的書面警告。這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個案。按着我們在這屆政府所說,我們對於教育是責無旁貸,不單止為教育提供資源,我們要為教育把關。我今早已經要求教育局局長和他的常任秘書長──因為《教育條例》是賦權予秘書長的──我要求他們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向大家詳細解釋他們的權力來源;他們須要進行、符合公義的程序;和按他們最終的判斷而採取的行動。至於其他社會大眾關心、傳媒想提問有關於在修例以來處理教師投訴的事情,教育局局長都會一一回答。
   
  我在此不會評論某一個個案,但我想跟大家說一說我們的立場。我上任之初說過我非常重視教育,因為教育是培養我們的下一代,香港的未來就是在我們下一代的質素、他們的手裏。我盼望我們的教育系統可以培養出一些有國家觀念、香港情懷、社會責任感和具國際視野的新一代。我們亦不吝嗇資源,投入了大量資源,遠遠比我參選時承諾的50億元新教育開支為多。到今日為止,我們評估投入給教育的經常開支──即不是一次性的──經常開支已經超過130億元。可能大家近這一、兩年較少聽到有教育界人士說老師們有很多怨氣,因為他們都不知道自己完成合約後還有沒有教席;亦比較少聽到學校裏的資源緊絀、文書主任不足、支援不足而令校長和老師的壓力很大,這些都是在過去數年一一透過教育的新資源處理了的教育界問題。但這不等於我們的工作已經完成,我們只是希望先透過解決教育界即時或長期面對資源不足、老師覺得對待不公平的現象,然後和老師、校長攜手辦好教育。
   
  自從去年六月發生了修例風波,涉及很多學生被捕,學校裏發生了很多政治活動。我在今年只是短短幾個月內先後說了三次有關教育的事,也是表達了政府的立場。今年五月,我當時接受傳媒訪問,我說自從去年暴亂以來,社會開始反思香港教育的出路,對於某些科目社會更有疑問;當時我也說了四個字,後來有很多人轉述,我說教育不可以是一個「無掩雞籠」,一定需要有人把關,而把關的機構亦不可能只是特區政府的教育局,應該包括辦學團體、學校管理層,亦應該做這把關的工作。當時我亦指出,看到的現象是有些別有用心的人在校園裏傳播一些失實、偏頗的歪理,是需要有人把關,以保障心智未成熟的學生不會被這些歪理荼毒。今年七月,我應邀出席一個由教育界舉辦的教育高峰論壇,我說得更清楚──現象就是教育被政治化,我們必須面對這個問題;我們不會容許「港獨」或一些違法意識滲入校園,或透過一些教材、課堂教學、考試題目、學生的課外活動來宣揚這些歪理。今年九月一年一度的敬師日,我在我的臉書上說政府在教育的角色不單止是提供資源,從學制到課程、從老師培訓到學生考核,政府都有不可或缺的角色。
   
  我是完全支持教育局、教育局局長和他的同事在過去一年很認真、很嚴肅地處理所有針對教師的投訴,包括一些其實是匿名投訴,他們都是很認真地處理。當然在這個處理過程中,我們要按着法律基礎、我們要嚴守程序公義,否則處理了的個案其後受到司法挑戰,可能將整套監管系統破壞,就此我亦希望社會明白我們做事都要有根有據、有規有矩。無論如何,這項工作會繼續進行,以「揪」出在教育界裏的害群之馬,但我深信這些破壞教育的寧靜、將政治帶入校園的老師為數很少。在過去這幾個月,我親自見過中學、小學的校長會,我亦探訪過學校,其實大家都告訴我,他們都希望校園回復寧靜,可以讓他們從事專業的教育工作;大家對於近年我們需要加強國情教育、要尊重國歌、協助特區政府增加對於國家安全概念的意識也是同意的。大家見到即使經歷過社會事件或抗疫工作,面授課堂時停時開始,他們有大量工作,但我們的教育團體、我們的學校校長、老師都是不斷努力,透過電子學習或其他方法幫助學生可以繼續學習。我不希望出現「一竹篙打一船人」的現象,令香港教育專業人士的承擔因為個別違規例子而受到破壞。特區政府一如既往會繼續支持香港優質教育的發展,亦會給予學校更大的輔導和支持,但如果出現違規行為,我們一定須要嚴肅跟進。
 
記者:你好,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創立的「803基金」日前都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教育局公開被裁定專業操守失當的教師及名稱,我想問你會否要求教育局公開失德教師和其學校名稱,增加調查的透明度?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是最近港大「連儂牆」風波都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其實校園內還有很多文宣涉及違反國安法。你作為港大的校監,你怎樣看國安法推出以後,校園內尚有這麼多違反國安法的文宣?大學是否成為了「法外之地」?第三個問題是日前國慶節有很多市民自發在街上掛國旗,還有一些文宣之類的東西慶祝國慶,但不足一天,食環署就全部拆卸,我想問特首你是否知道這件事?你有怎樣的看法?謝謝。
 
行政長官:其實三條問題一般的回應都是依法辦事;公平公正、依法辦事,這是任何政府都須要堅守的原則。我知道社會經歷了紛爭,現在亦傾向出現了比較兩極化的情況,大家有時候會訴諸情緒,站在怎樣的政治立場,就用怎樣的政治眼光去看待每一件事;但是作為行政機關,特別是我作為整個特別行政區的首長,我一定要堅持一些原則,這些原則的堅持亦令我們更加能夠按照《基本法》落實執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第一個問題因為已經涉及可能開展了的司法程序,我不適宜在這裏評論。我剛才已經提到,教育局局長是按照我對於教育要把關的要求,在過去一年多以來做了大量工作,有些工作是前所未有的,例如援引《教育條例》取消一位教師的資格,而不是因為犯法。以前因為違法、定罪,譬如非禮的案件或者其他的案件,我們都會「除牌」;但今次據我所知,是首次以專業失德為理由去取消一位教師的專業資格,換句話說影響了這位人士的終身職業,他作為教學的終身職業受到影響,據我所知這是以前的政府沒有做過。當然你會說,以前可能沒有這些問題,但恐怕不是;可能以前是比較避「難」,但今日的特區政府,我們是迎難而上,有需要利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力去回應社會上的訴求,我們一定會做。
   
  在加強透明度方面,在適當的情形下我是支持的。我看到昨日教育局只是按個別傳媒的查詢回應,當然我相信你們每一位傳媒都收到回應,但畢竟它並不是正式的新聞公報,我在新聞處的網頁都找不到這個回應。換句話說,整個社會過了一段時間後,在政府的檔案裏,不知道政府怎樣處理了這個個案和立場,這是不理想的,所以我今天一早已經會見了教育局局長,要求他今日下午召開記者招待會,詳細記錄在案地去說明這件事,以及回應大家的提問,這亦是增加透明度的做法。
   
  關於第二個問題,國安法的第九條、第十條要求特區裏的學校、大學、社會團體,包括各位傳媒和一些社交網絡都要增加對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所以大學亦是責無旁貸,要在這方面做工作。我知道教育局局長亦會與各大校長會面,了解他們打算如何落實國安法的要求,但如果有需要時、他們自己已經沒有能力落實這要求時,執法機關當然要去處理。
   
  第三個問題,我真的不掌握實情是怎樣,但正如我所說,我相信食環署的同事或其他部門的同事,每一天在前線執行法律,都須要做到一視同仁、公平公正。多謝。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20年10月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3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