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司法人員任命: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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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委員會)就任命賀知義勳爵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推薦,並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八十八條作出任命。

  林鄭月娥表示:「我很高興接納推薦委員會就任命賀知義勳爵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推薦。賀知義勳爵由二○二○年二月起出任英國最高法院副院長。賀知義勳爵地位崇高、聲譽卓著。我深信他將對終審法院有很大的貢獻。」

  林鄭月娥說:「賀知義勳爵獲任命後,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名單將包括14位來自英國、澳洲及加拿大的傑出法官。這些具聲望的非常任法官加入終審法院彰顯了香港的司法獨立,有助維持外界對本港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亦使香港與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保持緊密聯繫。我相信這些傑出且具豐富司法經驗的海外法官將繼續是本港司法制度的獨特優勢。」

  在聆訊及裁決上訴案件時,終審法院審判庭由五名法官組成。由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來,除了極少次的例外情況外,終審法院在審理實質上訴案件時,均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名單選出一名法官出庭聆訊。

  《基本法》第九十條規定,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的同意而作出。政府當局將會就有關的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賀知義勳爵的簡歷見附件。



2020年10月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0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