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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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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今日全港中學、小學、幼稚園恢復全面面授上課,我相信一切都會順利;不過,同時間亦希望學生在學校內或上學期間都要保持警覺,有需要時要更加注重個人衞生。學校全面復課標誌着我們在七月初開始的第三浪疫情來到現在可以說是相對平穩,在過去一個星期源頭未明的本地個案只有一宗;但一宗都會引起一個群組,而一個群組的感染亦有風險會引起一個社區的爆發,所以我們不會掉以輕心。我亦預告在本星期四,即十月一日午夜到期的社交距離措施相信都要大致繼續。今日是星期二,稍後的行政會議會就着新一輪的抗疫工作,特別是涉及一些規例的工作要作出一個決定,我相信稍後一如既往,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會向大家交代。
 
  在疫情中很多個人和企業都受到嚴重打擊,我很高興昨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一個特別會議上已經批准了特區政府提出的撥款申請,無論是涉及「防疫抗疫基金」第三輪要注資54億元,以至其他相關購買疫苗、給醫院管理局的額外撥款等等,連同一些減費,即是減政府費用、減租、差餉的措施,整個支援開支涉及240億元。
   
  我留意到在立法會的討論期間,不少議員不分黨派對於新一輪的支持措施都有一些意見,都認為做得不足夠,亦有一些被遺漏的群組。正如我的同事都有在會上解釋,經過幾次的支援,如果計及昨日的240億元,已經動用了三千多億元,在公共財政上的承擔方面事實上有一個限制。如我早前所說,在接着二○二○年的《施政報告》亦不會再好像以往兩、三年有大量涉及公共開支的措施,反而應該想想怎樣可以透過一些革新的工作,促進香港的經濟早日復蘇,亦更需要中央的支持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讓我們的商業、企業和專業服務提供者有更多機會。
   
  無論如何,經過了立法會的批准後,相關的政策局和部門將會即時啟動這些工作,希望能夠把這個支援的款項第一時間交到有需要的企業和個人手上。至於在會議討論期間所點出的一些問題,我亦會要求政務司司長以「防疫抗疫基金」督導委員會主席的身分繼續密切監察,如果我們有能力在已經獲批的撥款中,譬如一些應急的費用等,可以再支援的話,我們一定會竭盡全力去做;亦等於在「防疫抗疫基金」的第一輪、第二輪,其實有一些項目,應該有超過十多個項目都並不是在立法會爭取撥款時已說明,而是在執行期間我們發覺有這樣的能力,社會上這些群組亦有需要,就由政務司司長這個督導委員會來決定。
   
  我亦留意到在討論期間,有些議員,當然是建制派的議員,認為每一次靠政府作現金的支援都不能持續下去,最重要是讓香港經濟早日恢復過來。在這方面,特區政府都是採取「兩條腿走路」的策略。第一,就是逐步放寬社交距離的措施,讓本地的商業活動、市民的消費可以增加。過去一段日子,大家看到市面上都開始──我只能說是開始──暢旺,餐廳、酒樓、零售都恢復一些生意。
   
  當然目前的社交距離措施,特別在限聚方面,只能夠四人以下,仍然對於不少社交活動有限制。不過,正如我剛才所說,今日仍然不是大幅再放寬的時刻,我們仍然需要嚴陣以待。今日稍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會公布一些修訂,令一些很熱切希望能夠恢復活動的機構可以恢復活動。
   
  第二個恢復經濟的動力當然是恢復人員往來,特別是與內地,我們已經非常積極跟進與內地和澳門是否可以早日透過核酸檢測證明,兩地能夠互相豁免十四天的強制檢疫,然後讓人員的往還可以趨向正常化;其他地方的「旅遊氣泡」工作亦在進行中。我聽到在討論過程中,有議員提出如果現在不能夠即時放寬香港與內地的往還,免卻這十四天的強制檢疫,可否逐步做,即先讓一些現正身處內地的香港人,不論是居住於內地或是去了內地,讓他們可以首批在免強制檢疫的情況下回來香港,當然他們是要有一個陰性的核酸檢測認證。就此我可以向大家說,我們現正進入最後的研究階段,因為要做到這項工作,在法律上需要有一些配合。我們覺得這個建議是合理的,它不是一個普通的通關,香港市民返回香港是因為他仍有一些連繫,如果能夠方便他回來探親、覆診或做其他工作,在今日內地疫情已經控制得如此好的情況下,數十天也沒有本地個案,我們覺得這是可以考慮的;但全面放寬必須兩地政府也同意才能一起進行。
   
  無論是與內地的往還,以至與外地的「旅遊氣泡」,不論是香港居民或其他居民,現時看來有一段頗長時間須要有病毒檢測證明,所以加強病毒檢測能力,減低這些檢測服務的收費,亦是我正要求同事跟進的事,否則即使我們能夠與外國政府或內地、澳門政府完成商討,但市民會覺得每次要豁免檢疫要花上千元以取得病毒檢測證明都是困難的。這項工作我們在進行中;無論如何,特區政府認為這是我們要為市民做一些安排的工作。
   
  最後,我亦聽到有議員,特別是來自建造界,無論是建築、測量或工程界的議員,特別提到在建造界現在失業的情況,所以我亦與發展局討論過,如何可以令建造界早日復蘇。事實上,在建造界裏政府的投入是非常高,而今日建造業受疫情打擊的失業率也是特別高。最新建造業失業率達到11.1%,就業不足率是8.1%,兩個數字也是比整體數字為高,但我們又有很多工程要做,是否可以加快這些工程令就業情況有所改善呢?在這時候加快工務工程,除了為建造業開拓更多就業機會,它本身亦是一個逆周期措施,因為建造業的投資會帶動其他方面的經濟活動,而事實上這些基建亦是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今年發表的《財政預算案》當中有一個中期預測,這個中期預測告訴我們,未來四、五年每一年政府投入在工務工程的開支都是超過一千億元;事實上於未來一段時間,除了這些工程,大家都想到還有很多不是政府的工務工程,例如房委會的建屋項目、港鐵公司的鐵路擴展計劃、早前已撥款的醫院擴建計劃、在大學裏的設施擴建計劃,這些都會令香港的工務工程可以穩定發展下去。還有一點令我希望它們可以在這方面加快進行,就是隨着經濟下行,其實建造業或建造成本正在下降。特區政府留意到我們自己招標的價錢,在過去一年也是在下跌中,在這個時候做工程,成本效益相對會較高一點。
   
  發展局連同工務部門已經採取、亦會加大力度採取以下措施──第一,針對上一個立法年度,即二○一九/二○立法年度順利通過超過1,700億元的工程開支,就這些工作,我要求它們加快做。這是有成效的,因為我們不是今天才要求它們做,幾個月前已經說要加快做這些新的工程,所以至昨日我得到的資料,在這1,700億元中,只是過去十個月左右批出來的工程,50%已經批出了合約、48%正在進行招標工作,只剩下2%現時快要進行招標。除了這些大型工程外,我們有一個名為整筆撥款──整體款項做一些小型工程──在今個財政年度撥款的小型工程開支都高達210億元,這些工作更可以加快來做。
   
  另一方面,就是配合我們未來立法會重開,我們又有新的工程「上馬」,所以第二個措施就是同步招標,即是說我們一方面爭取着撥款,一方面已經按着我們已做了的詳細設計和標書可以同步招標,但一定會等到立法會批准了撥款,合約才會批出。
   
  第三個措施是令這些工程能夠雨露均沾,大小型的承建商都能夠有機會做這些工程,從而令到就業情況更健康。工務部門已經把大型工程合約分為易於管理的規模,讓更多中小企業、顧問、承建商可以參與。發展局亦實施了顧問分組計劃,以便合理去分配這些工程項目給不同規模的顧問公司。再加上除了這些工程,其實我們還有一些在地區的改善維修工程、防止山泥傾瀉措施的工程,以至各項工程研究,都會盡快進行。
   
  除了政府的工務工程外,我亦會要求相關的公營機構,包括房委會、房協、市建局、科學園、數碼港,都要加快它們的工程項目。特別是為了惠及中小型承建商和裝修工人,市建局會加快推展「樓宇更新大行動2.0」。除了政府的工務工程,私人工程,特別是建屋工程,對於建造業的就業情況都有很大貢獻。在這方面,當然私人工程是由私人發展商來決定,但我們可以為它們加快或簡化審批程序,讓它們的私營建築項目都可以盡快「上馬」。
   
  我今日舉出建造業的例子;可以向大家說,在其他行業我們都會按着我剛才說的精神,盡量推動復蘇,令就業情況在未來不會太過急速惡化。
 
記者:林太,你好,想問台灣殺人案女死者的媽媽要求政府不要再讓陳同佳住安全屋,你會否接納她的訴求?第二,警方事前沒有諮詢新聞業界,單方面修改《警察通例》的傳媒代表的定義,但你也沒有向新聞業界了解,就支持警方的做法,是否代表政府和警方進一步打壓傳媒採訪權和削弱公眾知情權,是否擔心傳媒和警方的關係會持續惡化下去?
 
行政長官:第一個問題,我不會評論警方在處理每一宗個案時的工作;但剛巧昨天,管浩鳴牧師打電話給我。我也向大家說過,陳同佳已經在香港服刑完畢,亦已履行法律責任,所以基本上是一個自由人。過去一段日子,關於他的狀況,也是由管牧師通知我。我知道管牧師應該在本星期會再跟陳同佳或他的家人見面,看看情況如何。
 
  第二,關於警方就着在警方行動時的現場採訪,在《警察通例》作了一個定義的修訂,我在此再次強調,特區政府非常尊重新聞自由,在適合的情況下,我們一定會方便大家採訪。等於為甚麼星期二早上會來這裏(會見傳媒)呢?是因為「限聚令」的考慮,如果大家一如以往在行政長官辦公室樓下會十分擠逼,可能會帶來交叉感染的風險,所以轉來在這個演講廳,是比較大的地方;以至我三年多前開放了新聞處的新聞發布系統,讓純網媒也可以加入,在在都是為了方便傳媒採訪。我希望傳媒在採訪過程中能夠理解,我們是有限制,特別如果不是在一個平靜的環境一問一答,而是在現場、很混亂的情況,在執法過程裏更需要清晰釐定哪些是記者、哪些是在進行他們的採訪。警隊採取的,我覺得是一個相對客觀、開放、一視同仁的平台,並不存在警隊打壓新聞自由,亦不是警隊自行篩選哪些是在現場採訪的記者,而是透過政府新聞處的新聞發布系統,它亦有一套機制可以將傳媒納入這個系統;事實上,今天已有206家傳媒在這個系統中,它們也會納入為警隊現時修訂了的定義中。我覺得這個做法是適當,我亦希望各位傳媒朋友,大家也可以繼續緊守崗位,我們各司其職,為市民帶來客觀持平的新聞報道。
   
記者:你好,林太,都是想請教有關陳同佳案,可否談談及交代政府根據甚麼理據為陳同佳提供安全屋,其實是否會有期限,是否意味如果陳同佳一直沒有去台灣的話,特區政府會一直為他提供這個保護?
 
行政長官:正如我所說,關於警隊如何處理有關情況,我們不會公布。
 
記者:你好,林太。想請問一下利君雅現時被延長試用期,紀律程序亦要重啟,有些意見認為這是對她的一種打壓,是否曾經向你提問「可否講人話」、「是否睡得着」的記者就會受到打壓,尤其是港台的記者?對於這個指控有人說是影響到香港的新聞自由,你自己是否覺得這個指控會令你「睡不着」?這是第一個問題,林太,不好意思還有兩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是你剛才提到GNMIS系統,其實不知你是否知道,那個系統中你說有206間傳媒,其實有111間都不是本地的,他們沒太多在香港街頭採訪的需要,你現在用這個系統來作一個篩選,你是否還是堅持這是一個開放的平台?最後是潘媽媽託我們提問的,就是她對於陳同佳繼續可以住在安全屋的安排,她很有意見,你會不會見一見潘媽媽,看看她的需要?以及她亦問我們,你會不會把陳同佳去自首這個問題外判給管浩鳴?你自己會不會親自去做多一些?
 
行政長官:第一個問題,正如我剛才所說,每一個部門都有管理公務員的措施,而這件事看來是一件管理公務員的事,所以作為行政長官,我有部門的管理層去處理這些事。我對這件事是完全沒有意見、沒有評論,亦不掌握這是一件甚麼事情;這亦不是針對該位在港台的同事,所有部門日常怎樣處理它的公務員的確認、升遷、調職,行政長官都不會干預,亦不會提問。我們所有事情都是按既定的程序進行,有人要投訴、有人要申訴,全部都是按既定的程序進行。同樣地,新聞處的新聞發放系統亦是一個既定的平台,讓傳媒,無論是海外的傳媒,還是本地的傳媒,如果它們符合資格,都可以申請加入這個平台。自從二○一七年九月我開放了這個平台予純網媒──可能包括貴報──就已經有超過30間純網媒加入這個平台。如果你認為206間是不足夠,歡迎大家繼續申請加入這個平台。不是由我們決定平台裏面有多少百分比是海外傳媒、多少是純網媒、多少是本地傳媒;這個是一個客觀開放、一視同仁的平台。第三,對於警隊日常的運作,行政長官是不會評論,尤其是關於某一些資源的運用。對於潘媽媽,我早前說過了,不過可能我越說,你們越再去報道,會令她情緒上更加波動。我知道、我完全明白她的心情,但是我們在香港是要依法處理每一件事情。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3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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