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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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九月十五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兩星期前的九月一日,我聯同司局長和行政會議成員在這裏的檢測中心接受了普及社區檢測計劃的採樣。時間過得很快,這個歷時十四天的普及社區檢測計劃昨晚順利完成,一共錄得1 783 000位市民參與自願檢測。正如很多曾參與的市民表示,參與這個自願檢測令他們自己安心,亦可以保障他們的家人、朋友和同事的健康。我想在此加多一句,就是每一位參與檢測的市民其實都是為今次抗疫工作出了一分力。
 
  今次這麼大規模的檢測工作能夠在短短一個月之內由籌備到完成,實在要感謝很多人士。首先,我想感謝六千多名醫護人員響應我們的號召參加這個計劃,在各個檢測中心為市民專業、安全地進行採樣程序 ;亦要多謝超過四千名公務員和退休公務員在各個社區檢測中心做支援工作。大家不要小看這些支援工作,因為我們在進行社區檢測期間仍然是有一些禁止聚集的措施,所以如何能夠很安全、有序、不會出現有大型聚集或是嚴重的排隊,都是這些在社區檢測中心負責支援工作的同事每日需要處理的,以令整個流程順暢。
   
  我很高興聽到市民對於在檢測中心的親身體驗,雖然往往都是歷時幾分鐘,但大家都覺得很專業、人員很有禮貌、效率很高,尤其是在採樣的過程並不如早前有人嚇他們說會很痛或會受到感染。我亦要多謝很多協助我們公開呼籲的社會人士,包括有專業人士、演藝界朋友,以至各社會領袖。第二方面需要感謝的是負責保安和物流的人員,特別是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LSCM)仝人,他們早前已經參加了抗疫工作中監察手環的設計和製造。要準時無誤地把超過一百個社區檢測中心的樣本送到火眼實驗室是一件相當艱鉅的工作,我在此對他們表示深切的謝意。
   
  最重要的是要感謝中央政府對我們的支援,在短時間內可以提升到香港檢測的能力,因為每一日要做十多萬,甚至有一日接近二十萬的檢測,是今次計劃的關鍵。如果香港沒有在短時間內得中央的支援有這個病毒檢測的能力,剛才所說的工作都是沒辦法有成效的。而事實上我可以在此對大家說,今次支援香港抗疫工作是得到中央領導人的高度重視,是由國務院港澳辦全面協調。就以檢測工作為例,是由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統籌和動員570多位來自廣東、福建、廣西的檢測人員組成這支核酸檢測支援隊,分批由八月初開始來香港。這班朋友在過去兩星期聯同香港實驗室人員在氣膜實驗室可以說是非常刻苦地工作,是日以繼夜,有很多天都是二十四小時分兩班工作,完成了任務,使香港人非常感動,所以近日大家都看到很多市民、團體都自發向支援隊表示他們的感謝。事實上,背後令到這次中央支援香港抗疫工作成功的還有很多中央部委,包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海關總署,亦包括在香港的中聯辦。在此我一併多謝這麼多部委為我們所做的工作。
   
  我知道大家對於普及社區檢測計劃的成效、後續工作和經費也會有些提問,所以今天下午我會聯同相關的司局長召開記者招待會,向大家作進一步交代。直到這一刻,所有檢測工作還差少許才會完成,希望今天下午可以向大家全面交代經過今次的普及社區檢測,一共識別了多少位確診人士。下午的記者招待會還有兩個目的,就是公布下一階段的社交距離措施,換句話說,在本月十八日起,究竟香港要採取哪些社交距離措施。另一個工作是向大家公布「防疫抗疫基金」第三輪的內容。
   
  提到「防疫抗疫基金」第三輪,我想說幾句關於「防疫抗疫基金」的第一輪和第二輪。大部分工作已順利展開,尤其是有些項目,它不會隨着第二輪的申請完結就不再存在,例如剛剛在星期日截止的「保就業」計劃第二期,它涵蓋的工資補貼是直到今年十一月底,因為當天我們設計這個計劃,也知道這個疫情可能不會太快消失,而疫情過後,經濟復蘇也要一段時間。當大家今天下午聽我們說有關「防疫抗疫基金」第三輪內容時,希望大家也要留意,其實有些第二輪的項目仍在進行。
   
  至於在「保就業」計劃第二期收到的申請,我留意到今天也有一些報道。第二期來自僱主的申請比上一輪少,有158 000多宗,大概比第一期所有申請的數目少了百分之六;但由於「保就業」計劃當時第一次推出,可能有些不符合資格的僱主也有申請,所以較準確的應該要看在第一期「保就業」計劃最終獲得批准獲取工資補貼的數目,當時總體數目是150 145名僱主,相對於剛才所說的158 000多之中原本在第一期有申請的的確是少了。我剛才說過,我分析第二期裏158 000多的所有僱主申請,曾經在第一期獲批資助的僱主大概是142 800多份,所以是少了,第一期獲取補貼而在第二期沒有提出申請,大概是少了7 200宗。但現時是言之過早,究竟是否大家很悲觀打算可能要結業而不提出申請,因為提出申請獲批後,它要承諾不裁員,還有這7 000多位僱主的聘用人數和規模,現時我們不掌握。但我也要求負責「保就業」計劃的同事要加快這一期的審批,一方面令工資補貼可以早些去到有需要的僱主手上,另一方面也可以令我們更好掌握現時香港整體受疫情影響的經濟和就業情況。
   
  看看大家有甚麼問題,因為下午有詳細的記者會,我今天只會簡單回應一、兩條題目。
 
記者:你好。想問關於十二個仍然在內地的港人,之前家屬都說他們指派的律師不獲見面,只可以派官辦律師,還有某些被拘留人士可能擔心沒有藥物服用,想問究竟特區政府起碼於這兩個方面,如駐粵辦及警方做了甚麼或有甚麼角色去幫助這批港人?第二,昨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指他們十二人涉嫌分裂國家,以你的理解或特區政府的理解,有否暗指該十二人可能會被內地國安法起訴或是仍然會以香港的國安法來處理其中一個人?第三個問題,就保安局昨天發給陸委會的聲明,叫台灣不要窩藏罪犯,盡快將其移交香港。為何對台灣會用此說法,對大陸則表示要尊重其他司法區不便評論?謝謝。
 
行政長官:三條題目皆圍繞相近的議題,我簡單說說。第一,關於有十二位香港居民被拘留在內地,我希望大家要認清楚此事件的本質。此事件的本質是有十二位香港居民涉嫌非法入境內地,是犯了內地的偷越國境或偷越邊境罪,所以被內地的執法機構拘留。顯然易見,此案件屬於內地司法管轄區的範圍,所以由內地機關依法──當然是依據內地法律去處理是非常恰當,亦不應該有另外一個方法。正如在香港發生的罪行,我們都會堅持由香港的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去處理。如果我們再客觀地去深究為何這十二人以不合法途徑離開香港,事件的本質就應該更清楚。我簡單複述我們已公布的資料,在這十二人當中,只有一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當然亦違反了其他刑事罪行,包括無牌管有彈藥,現時正保釋候查;另外一人涉嫌製造或藏有爆炸品,但我們還未拘捕他已經失蹤了,現時被警方通緝;最後十位人士涉嫌一系列嚴重的刑事罪行,包括製造和管有爆炸品、縱火、暴力事件、傷人、襲警,他們都是保釋候查。所以我們所說的十二名人士都是在候查或是候審期間潛逃離開香港,現時全部都應該被警方通緝中,離港出走的原因看來就是逃避法律的責任。
 
  我為甚麼要講事件的本質,就是因為要以正視聽,因為有一些本地或外國人士,都嘗試轉移視線,形容是一些民主人士受到鎮壓,諸如此類。亦有意無意地描繪到好像十二個人都與國安法有關,我剛才已說過,只是有一名人士是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
   
  剛才你問到有一些你看似認為有分別,我在此可以很斬釘截鐵地說是沒有分別,都是一視同仁。特區政府在處理跨境犯罪的原則,都是一致的,包括以下幾項原則。第一,就是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他進入另一個司法管轄區,犯了當地的法律,當然要受到當地執法機構的調查和受到當地法律的制裁。第二,就是每一個司法管轄區,香港本身是一個司法管轄區,我們都是按着法律來處理一些違法行為,這是公認的基本法律原則,互相尊重,無論在國際上或是我們處理的跨境犯罪案件,都是應該獲得正視和重視。第三,就是任何香港人在境外涉嫌違法,無論他的背景是甚麼,特區政府都會按着實際情況,在尊重當地司法制度的原則下為這些香港居民提供可行的協助,不會有雙重標準。但我們看到社會上某些人士對於這兩批人士可能有點雙重標準。
   
  特區政府對於十二位人士提供了的協助,我們已經在昨天的一些公布裏說得清楚,我在此可以說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繼續積極地跟進這件事,留意事態發展和按需要透過我們的入境處和駐粵辦提供所需的協助。但對於報傳另外那五位,現時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們對於報道轉述有五位香港人士潛逃台灣,現時是沒有資料,沒有收到家屬求助,亦沒有收到台灣的信息。這有別於與內地,內地與香港在二○一八年,當時是我見證簽訂了一個通報機制,在某些情況下受到強制拘留是需要通報特區政府,但我們沒有收到任何來自台灣的信息。警方已經向台灣查詢,查詢應該是昨天才進行,到今日為止我們沒有收到台灣方面的任何回覆。
   
  作為特區政府的首長,我的工作都是按着法律、按着原則、按着維護香港人的利益來做,並不存在有不同的立場。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