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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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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九月八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在九月一日推出的普及社區檢測計劃昨晚完成了第一個星期的檢測工作,在此向大家交代整體的情況。
 
  截至昨晚八時,在網上登記預約檢測的人數一共是1 197 000人,這是整段十一日的時間,因為我們其後多開放四日讓市民在網上預約登記。大家昨晚都很好奇地問為甚麼會有第二個數字碰巧亦是1 197 000人,這第二個1 197 000人就是在過去七日親身到我們的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採樣的市民,其中按預約到這些中心的是961 000人,而沒有在網上預約、即場登記,或者我們英文稱為walk-in的市民是236 000人,這兩組數字加起來碰巧都是1 197 000人。
   
  預約檢測的百分比是很高,有時候市民在網上預約了,到時可能因為種種原因而沒有出席,但今次在網上預約而又按着預約時間到中心接受採樣的百分比是非常高,是百分之九十二,在此我對於市民的積極響應和全面配合表示衷心感謝。walk-in的比例──即是說沒有網上預約,希望到這些中心能夠即場登記檢測的比例──每一日也增加,由早前我向大家說平均每日百分之十八採樣人士是沒有預約的,去到昨天這個比例已經增加至百分之二十六。昨天一共有17萬人次去到我們的中心進行採樣,其中45 000人是沒有預先預約,換句話說,昨天每四個進入我們超過一百個中心採樣的,就有一位市民是沒有經預約便可以得到採樣的服務。
   
  接着幾天,我們在編配讓市民在網上登記的配額時,已經預留了更多空間和能力讓更多市民可以無需預約而到中心接受採樣。在此我鼓勵、亦歡迎還未登記接受採樣的市民,可以無需登記便選擇你喜歡的中心,無論是在你居住的地方附近,或是在你工作經過的地方的中心,進內登記接受採樣;尤其是一些整個家庭前往的,我昨天晚上到其中一個中心探訪時,見到一家幾口,很多是三代同堂一起進行檢測。
   
  有人關心有沒有人濫用這個檢測服務、重複登記。做過多於一次檢測的總人數是1 500人,佔接受採樣的120萬人中是一個非常細小的百分比。我們不想認為這1 500位市民是濫用,可能有種種原因,他經過幾日發覺自己可能曾接觸一些比較高危的群組,或者聽到確診個案在某一個地方出現,他又想去接受檢測,我們不覺得是一個大問題。
   
  到目前為止,透過我們這個普及社區檢測能夠找到的確診個案一共是16宗,當然這個比例是非常非常低,但這亦讓我們更全面看到今日香港新冠肺炎病毒的感染情況是如何。今日和接着的三天,這些社區檢測中心會繼續開放接受市民採樣。我們會否再多延長另外三天,這個我們要再看情況,會盡快向社會交代;但無論如何,這個普及社區檢測計劃最多都只會進行十四天,在十四天後就會結束,到時我們亦會再進行全面的總結。
   
記者:第一個問題是想請問關於「三權分立」,港澳辦、中聯辦之前也有發聲明支持特首你的說法,但香港回歸二十三年來為甚麼「三權分立」這個爭議還一直持續不休?第二個問題是關於法官近期在修例風波案件中的判決引起社會不少爭議,有議員建議設立一個司法監察委員會或量刑委員會,請問你是否會考慮這個建議?謝謝。
 
行政長官:多謝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問得好,為甚麼一個看似很簡單的議題──就是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憲制安排、政治體制是甚麼──經歷了二十三年還時常會出現一些誤解、爭議,甚至是炒作。我上星期也是這樣說,出現這個現象可能是宣傳教育不足,這個永遠也可以做得更好,無論在憲法、《基本法》,以至現在的國安法,也需要很嚴肅、很認真的公眾教育,而這些教育亦應該從學校裏開始;有一些原因就是有些人居心叵測,喜歡拿這些事在社會上引起矛盾;亦有些人根本是認知不深,因為畢竟它是一個憲法或政治體制的議題。對我來說,我覺得經歷過去一星期的社會辯論,對於這個議題的真理──或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以行政主導、以行政長官為核心、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一個如此清晰的政治體制──這個真理是能夠達致越辯越明的效果,我亦希望它以後不會再成為一個炒作的議題,是會成為大家要深入認識,尤其是要教育我們下一代的議題。
 
  至於有關司法制度,我在此重申,當我們說香港的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以行政長官為核心,不等於行政長官會干預香港的司法獨立,因為行政長官負有權、亦有責,一個重要的責任是確保《基本法》全面貫徹準確落實。《基本法》裏有相當條文是有關司法機關,其中包括《基本法》第八十五條──法庭在審判時不受任何干涉──作為行政長官,我也要確保我們的司法機關在審判時不受任何干涉,所以怎會如有些人所說,我的發言是想影響司法機關的審判獨立?沒錯,近日──可能都不是近日,都有一段時間了──社會上對於法庭的裁決是有一些意見。有些是歡迎某些裁決,有些則是不歡迎這些裁決,但我一如既往也是呼籲市民要尊重法庭裁決,不要肆意評論每一件案件。法官有自己宣誓時作出的聲明,他們也是按着法律、證據來進行審判。我覺得尤其是在今日政治上比較紛亂,亦比較兩極化的情況下,大家應該要把持原則,原則就是在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裏,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是各司其職,而司法機關的司法審判獨立是至為重要。這亦是往往當發生了一些案件、一些檢控,大家問政府官員的看法時,為甚麼我們的回覆也是:由於這件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我們不會公開評論,便是不想有任何會影響司法獨立審裁的情況。對於坊間現時提出各式各樣的意見,我也覺得我們應該返回《基本法》的初心。
   
記者:林太,你好,其實想補問其實你剛才說政府一直都有了解那12個香港人的情況,但可否說得清楚些?因為已經至少有三名他們的律師指,見不到那些當事人,政府亦沒有具體交代過現在用甚麼罪來處理那12個人,可否交代得清楚些?因為很多香港人都關心他們的安危。另外,剛才你說不評論那些執法行動,但其實看到那位12歲女孩的畫面,我想你都可能有機會看到,你看到後有甚麼感受?因為有很多關心兒童權益的組織都覺得警方沒有需要用這麼大的武力──用膝蓋壓着她、壓傷她。另外,有一名新巴司機因為在馬路上響咹叫警員避開,然後被告危險駕駛。他帶着一個用來修理倒後鏡的士巴拿,又被警方指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其實你看到這種執法模式,你自己是否覺得有問題?最後想問有關「快必」(譚得志),林太之前都說過,指特首是可以被人出氣的,是沒有問題、可以被人罵,但似乎「快必」因為在街站不斷發表一些批評政府和官員,包括批評你的言論,現在被人告他發表煽動文字,其實你怎樣看?當中是否有落差在此?
 
行政長官:你問的數條題目,我其實沒甚麼可以再補充。關於被拘留在內地的香港人,我剛才已經說了,我們已經被知會而知道有這件事,警方亦知會了有關的家人;他們提出的要求,我們會全力跟進。
 
  至於在執法行動裏發生了的事,最好是透過我們的調查處理,以及如果有市民不滿,可以提出投訴,我們亦會全面檢視。至於執法引致檢控,不應該由行政長官去評論,因為《基本法》說所有檢控工作是由律政司負責,不受任何干涉;等同於我剛才說,法庭的審判亦是獨立進行,不受任何干涉。
 
  至於言論自由,我剛才已說,言論自由有些特定的情況是會受法律限制的。我可以說得很坦白,批評行政長官肯定不會是違反這些法律上限制言論自由的情境。事實放在眼前,每一日打開報紙、在電子傳媒,在網上更不用說,對於特區政府、對於行政長官、對於個別官員的批評是恆河沙數,所以怎能說因為不可以批評政府工作或個別官員而違反了有關條例?請大家可以放心,大家的報道只要客觀持平、不違反香港法律,香港的新聞報道自由是非常堅固的。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20年9月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3時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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