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署回應購入涉嫌附有虛假產地來源標示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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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物流服務署(物流署)發言人今日(九月二日)表示,已經就一批懷疑附有虛假產地來源標示口罩的個案轉介香港海關跟進,並會全力協助執法機關調查。
 
  物流署今年三月以直接購買方式向一間本地供應商購入涉事的口罩。根據採購合約內容,供應商須提供合共3 200萬個口罩,口罩產地來源為日本,產品規格為符合美國材料和試驗協會(ASTM)口罩標準F2100第二級別。口罩售價與當時的市場供應價格相若。該供應商至今已分批將3 200萬個口罩送達物流署,並已收取9,775萬元貨款。涉事口罩目前全部在物流署庫存,未有分發給任何政府部門使用。
 
  物流署批出涉案口罩的採購合約前,曾收到供應商提供產品規格測試報告、產品資料及生產商信件等文件,作為口罩符合上述第二級別標準及產地來源的佐證。供應商在六月及七月再次提交產品規格測試報告,以證明其送運的口罩的質素。物流署曾就供應商所提交的產品規格測試報告向簽發機構查詢,簽發機構亦已確認測試報告真確。物流署按既定程序抽樣檢驗貨品時,並無發現質量問題。
 
  物流署其後得知合約中的3 200萬個口罩與採購合約內容不符,並非全數來自日本。物流署隨即停止向該供應商發放餘下的應付貨款。物流署已撤銷與該供應商的採購合約,並會向該供應商追討損失及賠償。
 
  由於物流署已將有關個案轉交相關執法部門跟進,因此不便透露該供應商的其他資料。
 
  物流署發言人表示,一般情況下,該署會採用招標/報價程序採購口罩。招標/報價文件中會列明投標者需提交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一)製造商的承諾書/意向書;
(二)產品樣本;及/或
(三)相關獨立認可化驗所報告。
 
  物流署會評審投標者所提供的資料,如對供應商所提交的文件有懷疑,會向製造商及/或相關獨立認可化驗所查詢認證。如有需要,物流署亦會將收到的樣本交付政府化驗所或其他獨立認可化驗所進行測試。經評估產品符合所需規格後,物流署才考慮批出合約。
 
  今年初,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發展迅速,全球對口罩的需求急升,而市場上的供應十分短缺。物流署須採用不同途徑和方式全球採購口罩,以便在最短時間內爭取到所需物資,應付政府內部的迫切需要。因此,當時的採購主要是使用直接採購方式。如供應商提供的資料顯示其貨品合乎所需規格或標準,而價格亦合乎當時市價,物流署便會直接購買。由於當時世界各地對口罩需求甚殷而又供應緊絀,如果物流署要求供應商提供貨物的最新獨立測試報告、樣本或其他各種保證文件,供應商很有可能選擇把貨物售予其他買方。因此,當時物流署批出直接採購口罩合約前,往往只能審視供應商所提供的現有產品資料。
 
  物流署會就直接或招標採購的口罩加強抽查,增加抽樣檢驗的數目/項目。如有需要,在確認收貨前,物流署亦會將收到的口罩交付政府化驗所或其他獨立認可化驗所進行測試,或要求供應商提交獨立認可化驗所報告,或製造商確認函確認口罩是由它生產,以證明有關口罩符合所需要求。



2020年9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