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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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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出席電視節目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局長,想問公務員參與非法公眾活動於試用期可能被解僱的事,想問清楚少少。只是限於非法公眾活動而被捕,還是適用於所有刑事案件?是否包括警察在內?另外有否追溯期,例如可能去年曾經某件事,可能因為非法公眾活動被捕,會否可能今年才解僱他?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首先,公務員試用期的基本目的,是希望能夠雙方看看是否合適,僱員想看看是否合適在這機構工作,同樣地政府有試用期,也是希望在這試用期內去觀察這位同事,他的表現、品行、操守是否符合對公務員的要求,以致確定他是否合適去成為公務員,脫離試用期。在我們現時的公務員規例中,亦有清楚條文去管理有關試用期內,公務員如果被評為不合適的時候而去終止他們試用期的機制。我們目前將現有公務員規例中的這些要求,向相關的部門首長比較清楚地說明,以方便他們去履行在公務員規例中所訂立的要求。簡單來說,如果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懷疑參加非法的公眾活動而被捕和被起訴,我們會覺得已是試用期內所評定的標準,在他們的品行、操守和表現上並不合適,所以部門首長可以啟動終止他們試用期的程序。如果這些公務員在試用期內被捕,未被起訴或無被起訴,我們都會看看個案的情況,從而作出判斷,去評核是否合適去完成試用期。這是比較清晰的指引讓部門首長去跟隨,所以適用於如果有同事於試用期內懷疑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而並非所有各類型不同的刑事案件。
 
記者:只是限於非法的...?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是指參與非法的公眾活動,如果是被捕和起訴,部門首長會根據公務員規例去終止試用期。
 
記者:有沒有信心,剛才所說在各區找到一百個地點,有沒有信心可以做到?因為時間無多。以及想問醫護的更數,三更變成兩更,剛才說已招募三千多人,這個數字是三更的數字,會否覺得影響他們之後的參與程度?有醫護的工會則擔心,會否所有醫生集中星期六日報更,在一至五人數如何分配?如果屆時反應很熱烈或者應付不到,正如剛才節目所說,一日可能有數千個市民的話,會否有彈性延長計劃的時間?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首先,這個普及社區檢測計劃在檢測方面會得到中央政府的支持,透過實驗室和一些支援人員來做檢測化驗的工作,所以這方面的檢測能力和力量,足夠應付一個普及社區檢測計劃。但在安排普及社區檢測計劃的一切流程和安排上,由特區政府和香港自己本身安排,我們正密鑼緊鼓地籌備。事實上在過去日子,有很多在談這個計劃,其實很多事情也未曾有定案,所以不是說有一些安排有這樣那樣的改動。其實一切都是在籌備當中。所以簡單來說,我們要物色足夠社區檢測中心場地做採樣工作,目前來說,我們已物色超過一百個這樣的中心,分布十八區內,最後的數目和哪些地點,我們稍後在計劃推出前,會再向大家交代。
 
  第二,在檢測中心內,我們需要兩類人手。一類負責採樣,有醫護經驗或有這方面常識的人員做採樣工作,這是我們考慮人手採樣可能在質素上,市民亦未必會習慣,所以安排專人採樣。因為這方面我們香港自己負責,所以我們香港醫護界支持是很重要,他們的反應亦很積極,我們也有跟他們商討,現時已有超過三千名醫護表示樂意加入,但亦不是每一位也做足十四天,每日十二小時,所以我們要看最後人數和人手分配調配是怎樣,才能最後落實相關安排。但很清楚的是,我們對每一位參與的人員,他們的訓練、保護裝備和防感染措施,一定很重視。所以稍後在招募人手和場地落實後,我會再和大家交代。
 
  在中心內,每早八時至晚上八時運作,中間有一小時中心會進行清潔和消毒工作,所以基本上分兩更,上午和下午。醫護的參與時間是怎樣,我們一直都有和他們商討,有些會調整他們自己原本的工作安排來參加,畢竟這是一個大家社區的參與和支持,因為大家都希望能夠可以順利開展普及社區檢測計劃,盡早將社區中的患者,特別是無病徵的患者能夠識別出來,「早隔離、早治療」,以致對我們控制目前第三波疫情有幫助。
 
記者:剛才說一百個地點物色了,是敲定了嗎?那些地方是否已答應借給你們?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我們在地點上已有超過一百個地點是落實了,因為我們所找的場館包括一些社區會堂、一些體育場館或者是學校等等,都是一些比較地方大一點、空氣流通和有足夠的空間去做相關的防感染措施等等。每一個場地衞生署和機電工程署同事的團隊都去實地考察,亦經研究後才落實敲定。
 
記者:聶局長,想追問剛才公務員試用期的事。其實他被捕時就已經要考慮結束他的試用期,會否太早呢?因為其實未定罪。另外想問剛才提到已經聘請三千幾個醫護,公務員招募方面,即關於全民檢測,暫時請了多少人?夠不夠?預計要再請多少人?也再想了解全民檢測每天的檢測能力有多少?最後想了解多些招募公務員幫忙做全民檢測,其實會否代表公務員,有人質疑他們「攞正牌賺外快」,那如果真的影響到本身工作,他的上司會否有權可以不批假給他去幫忙全民檢測?而採樣中心都是一個高危的地方,會不會幫忙的公務員去做幾天會將病毒帶回本身的部門內?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好幾個問題,第一,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他們被捕或起訴本身都有一個門檻。我們覺得若他被補和起訴,部門首長可以啟動終止試用期的程序。如果同事本身被捕,部門首長會看一看實際的情況是如何,了解整件事件之後,從而去評核和判斷這個同事是否合適在政府裏面工作。這是我們在公務員規例裏面,對試用期的同事的任用都有相關的要求,我們都是跟這個機制去處理。
 
記者:想問其實法律上有無罪推定,其實他都未被定罪,為何政府不會跟從?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我想大家要分清楚,兩個不同的概念。第一是被捕、起訴和最後法庭的定罪,說的是一個刑事責任,是一個刑事的罪行。這當然有它的門檻,和所要負的後果。現在我們所説的是試用期內的人員,是一個僱主和僱員之間的關係,因為雙方都要看,自己(或這個同事)是否合適在機構內工作。所以它的門檻當然與刑事檢控或定罪的門檻是會有所不同。當我們看到有些現象,會令人質疑究竟他是否合適,在他的品行、操守、表現上是否合適在政府工作,這個就是試用期評核的目的,所以我們按照這些原則去處理。
 
  有關社區檢測計劃方面,目前我們有很多工作都是仍然進行中,所以最終社區檢測中心的數目,能夠招募的人員數目等等,我們稍後在計劃推出之前,會再向大家交代。
 
  在公務員同事方面,我們當然亦要招聘數以千計的公務員或退休公務員,在每一個社區檢測中心裏負責有關登記、行政支援方面的工作。我們會給予他們足夠的保護裝備。關於他們參與這些工作,亦按我們本身公務員系統內的機制,有所謂在外工作的津貼,這是按我們現有的機制去處理。另外部門方面,去調配和處理這些申請的時候,當然會考慮對部門日常工作不會受到影響。而事實上目前來說,大家也看到,政府其實上上下下,社區內上上下下,大家最重要的工作都是同心抗疫,希望盡快將第三波疫情控制好,這些就是我們要聚焦做的工作。我相信這是很清楚的。多謝大家。
 
2020年8月23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6時0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