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應傳媒查詢個別團體或人士安排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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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坊間有個別團體或人士表示可為市民提供收費的2019冠狀病毒檢測服務,政府發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回應及澄清如下:
 
  有關檢測服務並非由政府相關部門安排,亦並非政府普及社區檢測計劃或特定群組檢測計劃的一部分。由於有關檢測服務並非由政府安排,根據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發布的《註冊醫務化驗師專業守則》,須在註冊醫生/牙醫的轉介情況下,才可以進行2019 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否則涉事的醫務化驗師可能會被視為違反專業守則。相關團體亦必須確保個人資料的收集和處理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如任何醫生有理由懷疑有表列傳染病個案(包括2019冠狀病毒病)存在,他須立即通知衞生署署長。任何人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例。此外,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之化驗所,須把呈陽性的樣本以及有關個人資料送交衞生署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進行核實,以確保患者可盡快接受隔離及適切治療,及展開流行病學追蹤。
 
  發言人說:「市民如感到不適,應盡早向醫生求診,並按醫生指示進行檢測。事實上,為了鼓勵有徵狀的市民盡快進行病毒測試,務求做到及早檢測和推前診斷,自七月二十七日起,自覺有較高感染風險及輕微不適的市民可在醫院管理局(醫管局)22間普通科門診診所,在指定時段內領取或交回有關的樣本瓶,費用全免。政府亦已公布於九月一日開始普及社區檢測計劃,為全港市民提供一次免費檢測,並呼籲市民積極參加、同心抗疫,為消減和控制本港疫情、得以逐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恢復市民正常生活盡一分力。」
 
  有意接受2019冠狀病毒檢測的市民,應盡量利用醫管局的服務(有關普通科門診診所詳情見附件),以及政府即將開展的免費普及社區檢測計劃。發言人強調,在政府安排的檢測中,所有個人資料,包括檢測樣本與檢測結果,皆不會傳送至境外,工作流程亦不涉及將任何個人資料提供予境外機構或人士。



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2時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