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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成員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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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委任九名人士出任第二屆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任期三年,由二○二○年九月八日至二○二三年九月七日。有關委任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在憲報刊登。
 
  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獲委任為發牌委員會當然委員及主席,而葉國謙則獲再次委任為發牌委員會副主席。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發牌委員會的非官方成員來自法律、規劃、屋宇、測量、工程、環境、商業、會計及社會服務等界別。
 
  發言人說:「發牌委員會成員來自不同背景和專業,具備廣泛公共服務經驗,能向委員會提供所需知識和寶貴建議,確保委員會履行法定職能。我們衷心感謝委員會成員在第一屆任期作出的貢獻,並期望他們能在來屆繼續運用其專長及豐富經驗,處理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涉及的事宜。」
 
  發牌委員會是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第630章)第8(1)條成立的法定機構,負責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的營辦和管理,尤其是處理指明文書(即牌照、豁免書和暫免法律責任書)的申請、發出相關指引和實務守則,以及處理投訴。
 
  第二屆發牌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
 
當然委員
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主席)
 
以個人身分獲委任的委員
葉國謙(副主席)
張孝威
方文傑
何賜明博士
羅君美
吳傑莊教授
龐錦強教授
溫艾狄
 
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