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在屯門區興建公營房屋及教育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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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八月二十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在屯門第五十四區鄰近麒麟圍及礦山村工程範圍內將予收回的土地上,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興建公營房屋及教育設施。

  政府將收回54幅私人農地,涉及面積約21,274.3平方米。上述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十一月二十一日)歸還政府所有。

  上述發展項目的土地平整及相關基建工程預計於今年內展開,二○二五年完成。公營房屋工程則預計於二○二七/二八年完成。



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