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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就美國對香港貨品產地來源標記新規定與傳媒答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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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日(八月十三日)與本地主要商會舉行會議後,就美國對香港貨品產地來源標記的新規定與傳媒的答問內容:

記者:局長,你好。廠商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昨日已作出回應,指是次措施會令港商較難適應,它們或有機會暫停所有輸美的產品,其實政府未來有沒有相關計劃,對有關措施又有何看法?另一個問題,政府過去經常強調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今次美國要求在標籤上將香港和中國視為一體,不再將兩者區分,政府一直重申堅決反對美國的措施,這說法和做法有沒有矛盾?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或許我先答你最後一條問題,有些人可能由於不了解而誤以為這存在衝突,但這正正反映在「一國兩制」下,國家賦予香港很大的優勢。香港縱然是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在體制上,按照《基本法》第116及152條,香港可參與國際組織,並於商貿方面享有高度的自主性,也是單獨關稅區。單獨關稅區的意思是香港可於產品和貿易政策上享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這亦體現於香港是世界貿易組織(世貿)一百六十四個成員之一。這是國家、「一國兩制」及《基本法》賦予香港的原則,亦符合國際上的規例,皆因每個單獨關稅區都可以享有自己的產地來源(標記),很多時候這亦是由另一方要求,以陳述事實,即一個產品若產自某個單獨關稅區便用上該地的產地來源。正如我剛才所說,美國這做法一方面與事實不符,因為它要求香港出產、製造並出口的貨品採取與世貿或現有國際間產地來源規則不符的做法,這本身不單無視香港的特別地位,亦無視了世界貿易組織各成員之間的背景和條件,也對商業運作產生不必要的混亂。因此,於這方面來說,兩者並無衝突。若香港不是國家的一部分,沒有實行「一國兩制」,也沒有《基本法》賦予的權利,那香港便沒有這特殊地位。自一九九七年後,香港按照《基本法》享有世貿成員的身份,這是香港自身在世貿方面的條件。

  而你另一部分的問題是關於有沒有廠商因此而放棄美國市場,從數字上看,剛才我所引述的數字是香港製造並出口至美國的貨品一年大概不足四十億港元,相對而言,這佔(香港的)總出口的數量不大,但對個別以美國為主要市場的公司或行業來說,它們當然會因剛才提及的麻煩而受影響。長遠來說,如果一個與我們做生意的國家不遵守世界貿易組織的規條,單方面採取野蠻行動,這其實亦大大削弱我們與它做生意的信心,個別企業或廠商會按照自身的條件及商業考量作出決定。

記者:你好,剛剛局長提及會有一些具體行動,是甚麼具體行動?世貿有一個投訴機制,會不會提出投訴?另外,經貿辦(經濟貿易辦事處)對於標籤認受方面會怎樣處理?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第一,香港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作為一個單獨關稅區,亦在國際貨物貿易方面全球位居第七位,所以我們是和全世界做生意,任何損害香港經貿權益的事情,我們一定會據理力爭,這亦是香港維護國際多邊貿易體系的一個重要義務,因此我們會考慮各種可能的措施,不過在此我不想鉅細無遺地說明,但以往、今日和未來,我們都會考慮所有這些措施。我在以往的聲明也曾說過,故不在此作詳細補充。另外有關經貿辦,我們在全球有十三個經貿辦,而在這問題上,因為這是美國政府最近出台的政策,所以我們駐華盛頓的辦事處有責任透過他們日常的聯絡,去追問、查詢,以至反映我們的立場。他們的工作亦包括聯絡在美國相關的商會。在這方面,亦是由他們給予我們最新的消息,過往兩日,我們得到一些第一手資料,亦適時與所有商會分享。

記者:剛才大家多次強調如果改變標籤,買家會出現一些混淆,即是現時買東西,作為賣家不指明是香港製造,就不會知道該批貨物源自香港廠房?這方面可否再講多些?另外,made in Hong Kong是否真的不容動搖?我們見到很多內地製造的貨物,例如口罩,就算不是「一國兩制」,我們也看到是made in China,括弧武漢、湖北等,香港是否可以用這做法?如果這樣可確保單獨關稅區地位,是否不可行?另外是關稅問題,報關時我們填寫香港,但標籤寫made in China,這是否不影響關稅?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第一,就新規例所引起的混亂和誤會,美國政府有責任向自己的企業作出澄清。雖然這亦對香港有影響,但我們的廠商與美國買家聯絡時,他們有同樣的擔憂。他們的擔憂不是關於貨物生產地,而是第一,是否與事實相符;第二,是否符合國際間有關產地來源標籤的一向做法;第三,會否因此引起一些標籤以外,例如你剛才提及的關稅等種種一連串問題。所以,於短短兩日之間,我知道美國商界亦敦促及追問他們的政府有關做法,他們的海關亦需要作出澄清。現時我只可以按照美國政府公布的資料評估情況。第一,從我現時獲得的資料,以及美國不同機構透過海關公布的資料顯示,除了標籤以外,暫時沒有增加任何行政或報關的程序及手續,這是我們所得的資料。第二,我們暫時看不到美方會有任何措施,將透過標籤上的改變加諸於關稅上。這是我們現時獲得的資訊,正如我剛才提及,既然我們知道過往一段時間(美方)有很多不合乎常規,同時不負責任的做法,我不能保證將來會否有其他的附加措施。這亦是我們要與業界清楚和密切了解情況的原因。

  我覺得就這事件有兩方面。第一方面是原則和立場。在國際間,世界貿易組織的存在是反映各地區按照本身的憲法或自身的條件,一起參與,他們於世界貿易組織內享有共同而平等的地位,不在乎大與小。他們亦互相尊重,所有關於產地來源、國際貿易措施、報關等情況,有一套國際之間約定俗成的方式。如果任何一個國家或地方單方面以違規或不合乎雙方的慣例去做時,受影響的不單只是這兩個地方,同時會影響其他地方。所以我覺得於原則立場上,我們必須要提出。第二方面是具體的影響。我從商會方面了解,他們不在乎經濟利益的大與小。以一間公司來說,因為美國單方面的行動和不合理舉措而影響生意,這樣一個都嫌多。我們亦不可以因為具體來說(出口至美國的貨品)只佔香港總出口少於百分之零點一就可以輕輕放過,因為這對於某些行業、某些企業有具體影響。我們會與業界聯絡,將這方面的影響減至最低。

記者:剛剛提到(美國)現時做法違反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定,可否說清楚是邱局長閣下認為違反了規定,還是世界貿易組織的條文清楚列明有有關做法是違反規定?你會如何跟進?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剛才已經回答過,香港的獨特地位是由《基本法》賦予,並為國際間所接納,也是我們作為世貿成員的一個標準。世貿本身有一套機制處理國際多邊貿易範圍內的情況,如果有任何一個成員的利益受損,是有機制提出,亦有流程處理。我們亦會朝這方向研究。

  至於具體影響的情況,我們會和商會討論和留意情況。很多商會在美國亦有跟他們有聯繫的一方,或有律師考慮這方面的情況。現階段最重要的是,我們要與商會和企業保持充分的溝通。他們若得知任何有可能受影響的情況,我們要作研究;我們得知任何相關情況,會跟他們分享,然後大家一起研究對策。謝謝。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20年8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2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