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回應「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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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特區的事務屬中國的內部事務,任何其他國家無權藉詞干預。
特區政府對於報告內偏頗的評論表示強烈不滿及反對。「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不代表英國國會,而報告內容來自聲稱不具名或匿名人士提供的資料,對香港提出的所謂制裁的理由沒有實質證據。
特區政府明確指出,香港警方是專業的執法機關。警方有法定職責採取合法措施,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不論其背景、聯繫、政治立場、職業等。警方十分重視公眾活動在場人士(包括示威者、被捕人士、醫護人員等)的安全和福祉,不會阻礙任何真正的救援工作。警方一直並繼續會盡力協助救護車和醫療人員為在場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服務,同時亦須考慮現場環境,以及安全和保安情況。警方的一般做法是安排香港消防處的救護員在安全情況下治理有需要的人。如有被捕人士當場受傷或在拘捕過程中受傷,會獲安排直接送往醫院治理。此外,大部分警務人員都受過急救知識和技巧的專業訓練。有需要時,警務人員亦會即時照顧傷者並為他們安排進一步治理。
在去年六月起發生的多場非法公眾活動中,警方遇到一些並無任何專業訓練或資格的自稱「急救員」,亦有情報顯示暴徒會穿着反光背心冒充急救員,以逃避法律責任。警方必須謹慎核實這些自稱為「急救員」的資格。
國際社會應客觀持平地看待過去一年在香港發生的社會事件。由去年六月至今年年初,香港受到不斷升級的暴力所困。公共交通設施遭廣泛破壞、商店被惡意攻擊。有一名無辜市民被暴徒殺害、另一名市民被嚴重燒傷,還有數以百計的前線警員受傷。涉及爆炸品和槍械的事件屢屢出現,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面對這些嚴重違法行為,警方有法定責任採取合法措施維持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警方有嚴格的武力使用指引,而有關指引與國際人權的規範和標準一致。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在二○二○年五月向行政長官提交《關於2019年6月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及相關的警方行動》的專題審視報告,並向特區政府提出52項建議。行政長官全部接納報告的建議,而保安局局長已成立專責小組,親自督導小組仔細跟進每一項建議。專責小組會定期向行政長官提交工作進度報告,警方亦須透過《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下的機制,向監警會匯報跟進行動。
就報告中有關中央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的偏頗論述,特區政府發言人嚴正指出:「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落實『一國兩制』原則,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每個國家都有權利和義務維護其國家安全。國家安全屬中央事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過去23年未能履行其憲制責任,透過本地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因此制定《香港國安法》絕對是合情、合理、合憲、合法。」
「自《香港國安法》制定以來,部分英國政客藉此大做文章,漠視英國本身也有維護其國家安全和主權的法例,以及相關的執行機制,例如《叛國重罪法》(Treason Felony Act)、《官方保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政黨、選舉及全民投票法》(Political Parties, Elections and Referendums Act) 及《保安部門法》(Security Service Act),對香港暴徒的嚴重違法行為視而不談,更借去年警方的行動為藉口,高調表示會採取某些針對香港的措施或法案。特區政府對此表達強烈不滿,並敦促其他國家停止一切政治操作和干預。」
完
2020年8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15分
香港時間20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