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一年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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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區政府今日(七月三十一日)宣布,鑑於疫情嚴峻,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健康,並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情況下進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決定將原定於二○二○年九月六日舉行的二○二○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一年至二○二一年九月五日舉行。
 
  為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241章),制訂《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規例》),指明新的選舉日期,終止現有選舉程序,及處理有關選舉開支和選舉捐贈等事宜。《規例》已於今日刊憲,明日(八月一日)生效。
 
  政府發言人表示:「自七月初再爆發的疫情極為嚴峻,社區大爆發風險日增,有可能拖垮本港公立醫院系統,構成極大公眾危機。」
 
  「立法會換屆選舉規模極大,若數以百萬名選民於同一日內投票,會引發非常高的病毒感染風險。由於現時禁止群組聚集的規例,候選人將不可能進行任何有意義的集會活動。此外,大量選民在內地生活、工作和學習,不少滯留海內外選民亦因邊境管制而無法回港投票;加上長者選民因病毒感染風險特別高,在疫情嚴峻下極可能避免前往投票。」
 
  「綜合上述因素,若選舉如期在二○二○年九月六日舉行,難以符合公平、公開的要求,並會危及選民、候選人、支持者和投票站/點票站工作人員的安全。因此,特區政府作出押後選舉這個艱難但亦是必須的決定。」
 
  「新一波疫情很大可能持續數星期或更長時間,冬季亦可能再出現爆發;加上立法會有重要的實質職能及年度處理事務周期,選舉亦需數以月計時間籌備及進行選民登記工作,把選舉押後一年是合理和符合公眾利益的安排。 」
 
  事實上,世界各地不乏因疫情而押後選舉的情況,其中英國已將原定在二○二○年五月七日舉行的地區議會選舉和都會市長選舉押後一年至二○二一年五月六日舉行。
 
  發言人補充說:「現時的《立法會條例》(第542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均無法讓政府為確保選舉公平、公開及保障公眾健康而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一年。鑑於疫情屬危害公眾安全的緊急情況,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241章)制訂緊急規例押後選舉,是唯一可行方案。」
 
  上訴法庭在二○二○年四月就有關《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的裁決,已確定條例合憲,並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迅速和有效地立法,以應付所有及各種緊急情況和公共危險。
 
  《基本法》第六十九條訂明,立法會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四年,因此現屆立法會任期必須於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結束。《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只能把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日期押後一年,而未能處理二○二○年九月三十日後至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前出現的空缺。
 
  為此,行政長官已向中央人民政府呈交緊急報告,尋求支持和指示。國務院已回覆,支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基於公眾利益和香港實際情況,依法作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的決定。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推遲情況下如何處理立法機關空缺的問題,中央人民政府將依法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應依法做好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涉及的相關工作。



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