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表示歐盟的措施屬錯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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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今日(七月二十九日)表示,歐洲聯盟(歐盟)因應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而公布的結論和措施屬錯誤決定。

  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呼籲歐盟成員國務實理性,避免採取損害香港與歐盟之間長久以來互惠關係的措施。」
   
  「我們重申,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
 
  「特區的事務屬我國的內部事務,任何其他國家都無權直接或間接干預該等內部事務。」
 
  「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切合香港市民的利益,滿足維持香港繁榮穩定的需要,以及符合國家的根本利益。」
   
  「中央人民政府一再表明會堅定不移地落實『一國兩制』政策。」

  政府發言人指出每個國家都有權利和義務維護其國家安全。
 
  政府發言人續說:「國家安全屬中央事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過去23年未能履行其憲制責任,透過本地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因此制定《香港國安法》絕對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
 
  「《香港國安法》不會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獨立和法治,也不會影響香港市民的合法權益。」
   
  「該法針對的是極少數觸犯《香港國安法》規定的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罪的人,保護的是絕大多數市民的生命財產、基本權利和自由。」
   
  就歐盟公布的具體措施,政府發言人表示:「歐盟以制定《香港國安法》為藉口,擬向香港居民提供更寬鬆的庇護、移居和居留政策,是粗暴干涉香港事務,我們對此深表遺憾。」
 
  「現時,香港特區與七個歐盟成員國(捷克共和國、芬蘭、法國、德國、愛爾蘭、荷蘭及葡萄牙)簽訂了移交逃犯協定。香港特區具備完備的移交逃犯合作機制,一直秉持互助互惠原則,與國際社會其他成員依法進行執法合作,打擊犯罪活動。我們反對任何嘗試將司法合作政治化,破壞雙方長久以來建立的良好合作基礎,偏離司法合作維護正義和法治的宗旨的行動。」
 
  「歐盟建議對香港實施有關敏感設備和科技的出口管制是基於毫無根據的指控。特區政府一直依法採取執法行動。我們敦促歐盟停止這些不符合香港居民和我們歐盟夥伴利益的政治操作,並會繼續按需要尋找合適的供應商進行採購。」
 
  香港和歐盟成員國的經貿關係緊密,近年來雙方亦一直促進雙邊文化和科技合作。
 
  在二○一九年,超過2 300間母公司位於歐盟的企業駐港,較二○一七年上升7.5%。根據歐盟數字,歐盟與香港的貨物貿易總額達480億歐元,歐盟對香港的貿易順差為254億歐元。
 
  此外,超過29 000名歐盟公民以香港為家,亦有不少歐洲商會在香港營運多年。同時,兩間國際學校在香港開辦歐洲課程。



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3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