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商再次非法進口電子廢物被定罪(附圖)
********************

  入口商「盈信電訊有限公司」因再次從英國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今日(七月二十七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處罰款60,000元。該公司亦曾於去年十一月因干犯同樣罪行,被法庭定罪。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近年不斷強化與香港海關及周邊國家和地區的情報交流及協作,適時更新及深入分析情報,按風險重點抽查可疑的進出口廢物裝運,以提高執法成效。今年一月,署方執法人員於香港國際機場再次抽查該入口商報稱為電訊設備的空運貨物,成功截獲一批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包括約二千四百件廢手提電話顯示屏及約一百七十公斤廢電池。環保署即時將截獲的廢物全數退回來源地,及通知當地執法機構跟進,並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入口商。

  發言人強調,廢手提電話顯示屏和廢電池屬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受《廢物處置法例》規管,如不當處置會危害環境及公眾健康。環保署會繼續嚴厲打擊非法進出口有害廢物的活動,將違法者繩之於法,避免本港成為非法進出口廢物的集散地。

  發言人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出口商,切勿非法進口(包括進口香港或經香港轉運)或出口有害廢物。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均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再犯者更可被判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