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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度委任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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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已再度委任藍德業資深大律師為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審裁處)主席,任期由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至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為期三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七月十七日)表示:「審裁處有效確保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的決定合理和公平。藍先生自二○一七年七月出任審裁處主席,對審裁處的有效運作貢獻良多,我期待他在新的任期內繼續為審裁處服務。」
 
  審裁處是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設立的法定審裁處,以覆核保監局作出的指明決定。審裁處由主席及兩名普通成員(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按主席的建議從委員團中委任)組成。財政司司長根據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於二○一九年七月委任了二十六名委員團成員。
 
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