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學生輔導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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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學生輔導人員反映,他們聯同駐校社工和輔導教師提供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但他們的職位不屬學校核准教職員編制,因此薪酬偏低和缺乏晉升機會。另一方面,教育局於去年六月二十八日致函有關團體,表示該局正以問卷調查及學校探訪等方式收集數據及意見,以檢視有關政策的落實情況,包括學生輔導人員/駐校社工和輔導教師的合作模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檢視工作的詳情(例如問卷內容及到訪學校名稱)、工作時間表及最新進展;教育局會否向本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提交檢視結果;
 
(二)會否考慮在中小學設立學生輔導人員常額職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就學生輔導人員的專業發展制訂策略,例如向他們提供在職進修津貼和晉升階梯;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教育局一直鼓勵學校採用全校參與的訓輔模式,協助和支援有需要的學生。輔導工作並不單是社工或輔導人員的責任,教師會協同輔導人員、社工或其他專業人員(例如:校本教育心理學家),為學生提供全面而廣泛的輔導服務。教育局近年為學校提供額外資源,包括在公營小學落實「一校一社工」政策及優化中小學的校本教育心理學服務,並持續為教師提供專業培訓和專業支援,共同培育學生健康成長。現時,每所學校均設有輔導組,由一位主任教師領導數位教師,而學校社工及學生輔導人員為當然組員,負責統籌及協調全校的輔導工作。此跨專業的全校參與模式有助建立一個穩健的學生輔導系統,以提供持續服務,並減少個別人員更替帶來的影響。
 
  就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本局的回覆如下︰
 
(一)小學「一校一社工」政策自二○一八/一九學年推行以來,教育局運用不同方法,包括問卷調查及學校探訪,持續檢視有關政策的落實情況。在二○一九/二○學年,我們以問卷方式,蒐集公營小學聘用學校社工及學生輔導人員,以及如何落實「一校一社工」政策等資料,並探訪約30所學校,進一步瞭解學校推行「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的情況以及對「一校一社工」政策的意見。資料顯示,八成以上的公營小學聘用至少一名駐校註冊學位社工,此外,學校普遍對新資助模式表示歡迎,並善用有關機構提供的督導及專業支援,認為有助提升學生輔導服務的質素。我們計劃在二○二○/二一學年繼續透過學校探訪和問卷調查蒐集相關資料,包括學校運用輔導資源的情況、學校社工/學生輔導教師/學生輔導人員與教師的協作、社工督導對整體學校輔導工作的專業支援等。我們會持續與學界保持溝通,聽取他們的意見及建議,以檢視及強化學校的社工及輔導服務。
 
(二)學校的核准教職員編制並沒有學生輔導人員一職。然而,學校可運用教育局提供的相關津貼彈性處理,按校本需要考慮是否聘用,或聘用多少位學生輔導人員,以提供或加強校本輔導服務。學校聘用的學生輔導人員並沒有劃一的要求,可包括具輔導資歷及經驗的檢定教師、註冊社工、或具心理學及輔導學等學位及相關經驗的輔導專業人員。學生輔導人員一般由學校自行以合約形式聘用或通過購買服務,由相關機構提供服務。因應小學「一校一社工」政策的推行,在新資助模式下,所有學校獲發的資源均有增加,大部分學校在聘用一名駐校註冊學位社工以外,仍有足夠資源聘請其他學生輔導人員。由於每所學校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都不盡相同,教育局因而為學校提供彈性,讓學校可因應學生需要,靈活運用資源加強對學生的各項支援。故此,本局認為不宜改變現行機制。
 
(三)教育局每年均就不同主題為學校相關教職員提供專業培訓課程,包括:精神健康、防止虐待兒童、防止校園欺凌、支援有戀愛問題的學生等,提升他們的輔導能力,以及早識別及介入有需要的個案。我們亦一直為學校提供經常性津貼,支援學校的運作及發展,學校可靈活運用有關資源,按校本需要支援學校教職員(包括學生輔導人員)參與專業發展課程。此外,我們亦鼓勵現時未持有小學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職位資歷的學生輔導人員,按需要考慮參加在職進修,以獲取註冊學位社工的資格,繼續為學校提供社工/輔導服務。



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