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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有限合夥基金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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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歡迎立法會今日(七月九日)通過《有限合夥基金條例草案》。
 
  新條例建立有限合夥基金制度,讓基金可在香港以有限責任合夥的形式註冊。新條例將於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起實施。
 
  許正宇指,香港銳意發展成為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新條例在這方面的政策上邁進一大步,有助吸引投資基金(包括私募基金及創投基金)在香港成立和營運,進一步發展香港的私募基金市場,帶動對本地相關專業服務的需求,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有限合夥基金制度是一個由公司註冊處負責、屬選擇性參與的註冊計劃。有限責任合夥是私人基金(例如私募基金)常見的組成形式。在一個有限責任合夥中,普通合夥人(即營辦者)須就基金的債項和義務承擔無限法律責任,而本質上是投資者的有限責任合夥人的法律責任則是有限的,他們兩者之間就有關合夥的營運事宜有訂立合約的自由。
 
2020年7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5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