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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塘混凝土廠房再次違反牌照條款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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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混凝土有限公司」位於油塘東源街的混凝土廠房,因再次未有遵從牌照條款的規定運作,今日(七月九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8,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一直密切監察油塘區內混凝土廠違規操作而產生環境滋擾問題,署方執法人員於去年十二月突擊巡查時,發現上述廠房沒有正常操作車輛清洗設施,導致混凝土車離開廠房時,把仍然黏附在車身及車輪上的泥塵帶到廠外的道路上,違反指明工序牌照的規定。經蒐證後,環保署遂向涉案的「中國混凝土有限公司」提出檢控。

  按《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牌照規定,混凝土廠必須於混凝土車駛離廠房前,使用加壓噴水徹底清洗其車身及車輪,並妥善收集及處理所產生的洗車污水。發言人提醒混凝土製造業界必須嚴格遵守牌照的規定,妥善管理及操作混凝土工序,並採取最佳可行的污染控制措施,以免污染環境及影響周邊居民。

  凡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牌照規定,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十萬元,再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2020年7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4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