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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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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獲行政長官轉授權力,根據《財務匯報局條例》(第588章)委任下列四位新成員加入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委員團),任期由二○二○年七月十六日至二○二三年七月十五日,為期三年:

顧朝陽教授
洪明儀教授
James Arvid Ohlson教授
王鑫教授

  政府發言人今日(七月九日)說:「財務匯報局是加強規管本港會計專業及上市公司企業管治的重要機構,其中一個法定職能是就上市實體的財務報告沒有遵從有關法律、會計及其他監管規定展開查訊。」
 
  「委員團是按《財務匯報局條例》成立的法定組織,對財務匯報局履行其關於查訊的法定職能十分重要。各成員擁有豐富經驗和專業知識,將為委員團的工作帶來裨益。」
 
  發言人補充說:「我們亦藉此機會,衷心感謝即將卸任的成員鄭樹棠教授和張秋萍女士在過去數年對委員團工作所付出的寶貴貢獻。」
 
  遇有需要查訊的案件,財務匯報局會從委員團委任一名召集人及四名或以上的成員組成財務匯報檢討委員會,就有關不遵從規定的事宜,進行查訊。委員會會將有關個案的查訊報告提交財務匯報局,由該局進行審議,並按情況採取跟進行動。
 
2020年7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