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恢復二讀辯論《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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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恢復二讀辯論《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法定產假)(《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首先,我感謝立法會在六月二十四日恢復《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我非常感謝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開了四次特別會議處理《條例草案》的相關政策內容,期間亦因為疫情而需要多次更改會議日期。我亦要多謝34位議員的發言。

  《條例草案》的目的,這次(議員)說了30多次,我不再重複。不過我一定要澄清,延長產假的政策目標並非鼓勵生育,亦無任何證據證明單是延長四星期產假,會有鼓勵生育的作用。正如主席所言,此議案與人口政策沒有關係,我也不是負責人口政策的官員。不過我可以建議大家看看二○○三年(《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書》)和二○一五年(《人口政策——策略與措施》)詳細的人口政策報告書,大家不會找到鼓勵生育的政策目標。

  過往於立法會內回應各位議員問題的答案,我也不在此再重複了,有很多紀錄讓大家參考。

  考慮到立法會議員及社會大眾的意見,以及為進一步優化對懷孕僱員的有關保障,我已經向立法會作出預告動議修正案,將原本建議就延長法定產假的額外產假薪酬上限由36,822元提高至80,000元。我會於動議修正案時就此作進一步解釋。

  如《條例草案》獲得通過,政府將會透過行政措施,以報銷形式承擔《條例草案》下的額外產假薪酬。所以,原本勞工處正計劃需要擬定一個全新的發還產假薪酬計劃(發還計劃),以向僱主發還新增四星期的法定產假薪酬。雖然原計劃需時約18個月,以開發有關發還計劃的制度(系統)、籌備成立發還計劃的辦事處,以及招募和培訓人手等,要到二○二一年底才可推行。

  不過我們聽到立法會議員的意見,要求政府早日實施《條例草案》,這亦符合社會人士的期望。政府接納立法會議員的意見,並已獲得財務委員會(財委會)同意撥款委聘代辦機構協助執行發還計劃,以加快程序及壓縮準備工作。如立法會在本屆會期內能夠通過《條例草案》,勞工處會盡快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以期提早在今年底前實施修訂條例,並在二○二一年上半年內當代辦機構備妥有關設施後,由政府向僱主發還新增產假薪酬。

  我相信各位議員過往審批財委會撥款時,都會留意到大部分的系統建立或作大幅度更新時,往往都要18個月或更長時間。當中,時間最長的部分是公開投標、設立辦事處及聘用人手與訓練。大家或許留意到最近的「保就業」計劃,由財委會批准撥款至開始接受申請,只用了兩個月時間,原因有三個:
 
  1. 「保就業」計劃的推行是透過外判主要系統設計及審批程序;
  2. 「保就業」計劃的資源來自「防疫抗疫基金」,而不是由「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支付,所以不一定需要經公開投標相關程序聘用代理人。雖仍經過一個競投報價及技術建議的程序,單是如此已經縮短了最少六個月時間;及
  3. 「保就業」計劃是一個短期計劃,一切可以盡量從簡,亦因必須及時才能做到保就業,所以未能做到滴水不漏亦只可接受;而今次的額外產假薪酬發還計劃是政府恆常項目,所以要依從一般政府程序要求及盡可能照顧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第二,由「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支付不能省去公開投標的要求,當中包括:進行市場研究、草擬投標文件、公開投標、評審標書及委聘代辦機構等。唯一可以爭取壓縮建立發還計劃的空間,便是將主要的審批發還申請的程序及系統建立外判。此外,由於產假一般需要「前四後十」或「前二後十二」星期放取,而僱主須按《僱傭條例》支付整段產假的薪酬後才可申領發還款項,即最早提交發還申請的僱主,也會是修訂條例生效約三個月後的事,因此修訂條例可以在實施發還計劃前生效。

  主席,我就各位議員在辯論提出的意見和問題,我只作幾點簡短的補充。

  《條例草案》建議將《僱傭條例》下「流產」的定義由「懷孕28個星期內」更新為「懷孕24個星期內」,主要原因是要配合現行的醫學定義和做法,減去現時會出現的混淆。

  有兩位議員提到有關延長產假所導致人力的損失。從宏觀的角度,我們估計受惠的人數約27 000人,若乘以四星期,每年約損失相等於2 000名勞動人手。不過外國的研究一般顯示,延長有薪產假有助減少婦女因生育而脫離勞動巿場的機會,就這一點政府會密切留意整體勞動巿場的變化。當然從個別僱主的角度,特別是中、小、微企來說,延長產假會有一定的人手壓力。我希望大家都接受在社會發展的過程,從友善家庭政策、婦女權益及嬰兒福祉的角度,延長產假至14星期是必須及最低限度的。

  胡志偉議員提到黃碧雲議員所提每年檢討這個問題的修訂,以及政府反對的立場;他亦提到政府於二○一九年四月提交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文件,建議在勞工處開設一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常額職位。如果大家看清楚文件,寫法是「在需要時檢討」(額外四個星期產假款項的上限);但黃碧雲議員提出的修訂是每年皆要檢討,所以會產生額外開支。

  主席,我希望各位議員支持政府這個對女性僱員、其家庭、新生嬰兒及整體社會都有利的立法修訂建議。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20年7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