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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 出入境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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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毛孟靜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出入境數字,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去年十一月至今,每月經各個邊境管制站出入境的旅客人數,並按旅客的類別(即香港居民、大陸旅客,以及其他旅客)列出分項數字;
 
(二)自去年十一月至今,每月政府分別接獲及批准了多少宗按以下計劃提交的申請: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以及科技人才入境計劃;有多少宗獲批申請的申請人已入境,以及當中有多少人來自湖北省;
 
(三)自去年十一月至今,每月持《前往港澳通行證》(單程證)來港定居的大陸居民數目,並按戶籍列出分項數字;
 
(四)自本年一月至今,每月訪港的大陸旅客人數,並按他們所持旅行證件的類別列出分項數字;及
 
(五)自從抵港人士必須接受強制檢疫14天的規例實施以來,每月來自大陸、澳門及台灣並獲豁免遵守有關規定的訪港旅客總人次及分項數字?

答覆:
 
主席:
 
  經諮詢食物及衞生局後,現就毛孟靜議員的提問答覆如下:
 
(一)二○一九年十一月至二○二○年五月,經各出入境管制站出入境的香港居民、內地訪客及其他國家或地區訪客人次分別詳列於附件。
 
(二)二○一九年十一月至二○二○年五月,根據「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及「科技人才入境計劃」申請及獲批來港人士的統計數字表列如下: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二○一九年 二○二○年
十一月 十二月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申請數目 448 291 259 107 278 139 264
獲批數目 428 288 242 68 274 69 287
註:同一月份的獲批個案未必全部為該月份所接獲的申請個案。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二○一九年 二○二○年
十一月 十二月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申請數目 1 202 866 883 481 665 485 884
獲批數目 1 006 658 917 0 452 41 982
註:同一月份的獲批個案未必全部為該月份所接獲的申請個案。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二○一九年 二○二○年
十一月 十二月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申請數目 696 618 239 346 282 434 308
獲分配
名額數目
0 237 0 0 0 293 0
 
註一:同一月份的獲分配名額個案未必全部為該月份所接獲的申請個案。
註二: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在完成初步審理所接獲的申請後,會提交輸入優秀人才及專才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作進一步評審。諮詢委員會每季定期進行甄選,並向入境處處長建議名額分配。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二○一九年 二○二○年
十一月 十二月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申請數目 0 0 0 0 0 0 0
獲批數目 1 4 0 0 4 4 4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起已暫停申請,然而入境處會繼續按計劃的規則審批計劃暫停前接獲的申請。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
  二○一九年 二○二○年
十一月 十二月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申請數目 3 7 2 6 11 3 14
獲批數目 1 5 3 0 8 2 22
註:同一月份的獲批個案未必全部為該月份所接獲的申請個案。
 
  提問涉及的其他數字不屬入境處常設統計數字,沒有備存。
 
(三)二○一九年十一月至二○二○年五月,共有8 014人持單程證(即《前往港澳通行證》)來港,根據在抵港時自願填報的資料所作的統計,他們按原籍地劃分的數字表列如下:
 
  二○一九年 二○二○年(註)
十一月 十二月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廣東省 1 375 1 673 1 976 106 0 0 0
福建省 291 247 376 22 0 0 0
廣西壯族自治區 95 74 96 1 0 0 0
湖南省 70 82 102 4 0 0 0
四川省 63 68 99 6 0 0 0
湖北省 83 83 60 0 0 0 0
海南省 32 50 35 3 0 0 0
重慶市 31 37 37 3 0 0 0
其他 218 219 282 15 0 0 0
總計 2 258 2 533 3 063 160 0 0 0
註:單程證持有人一般只可經羅湖管制站入境香港。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發展,特區政府自二○二○年二月四日起暫停羅湖管制站的客運通關服務。
 
(四)二○二○年一月至五月(註一),內地訪客入境人次按簽注/旅行證件類別表列如下: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個人旅遊簽注 「一周一行」簽注 500 354 4 389 0 1(註二) 0
「一簽一行」或「一簽二行」簽注(註三) 857 363 4 599 8(註三) 3(註三) 5(註三)
團隊旅遊簽注 425 989 1 729 13(註四) 0 0
商務簽注 68 577 3 726 11(註五) 1(註五) 4(註五)
探親簽注 230 283 16 153 7 599 2 520 4 870
其他簽注 77 690 2 760 284 73 166
中國護照 341 669 62 024 18 928 236 425
其他旅行證件 18 669 1 336 682 111 153
總計 2 520 594 96 716 27 525 2 945 5 623
註一:為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的疫情, 特區政府自二○二○年一月底起分階段暫停大部分管制站的客運通關服務:
  • 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站、紅磡、文錦渡、沙頭角、中國客運碼頭及屯門客運碼頭(自二○二○年一月三十日起)﹔
  • 羅湖、落馬洲支線、落馬洲和港澳客輪碼頭(自二○二○年二月四日起)﹔及
  • 啓德郵輪碼頭(自二○二○年二月五日下午起)。
 
註二:包括一名由內地經香港國際機場抵港獲豁免14天強制檢疫安排的內地私人航機機組人員。
 
註三:包括十名由內地經香港國際機場抵港獲豁免14天強制檢疫安排的內地私人航機機組人員、兩名於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起對從澳門入境香港的人士實施強制檢疫措施前由澳門經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管制站抵港的內地訪客、一名由內地經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管制站抵港獲豁免14天強制檢疫安排的內地訪客及三名由內地經深圳灣管制站抵港獲豁免14天強制檢疫安排的內地訪客。
 
註四:包括11名由內地經香港國際機場抵港獲豁免14天強制檢疫安排的內地私人航機機組人員及兩名於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起對從澳門入境香港的人士實施強制檢疫措施前由澳門經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管制站抵港的內地訪客。
 
註五:包括五名由內地經香港國際機場抵港獲豁免14天強制檢疫安排的內地私人航機機組人員、一名於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實施新入境管制措施前由外地經香港國際機場抵港的內地旅客、一名由內地經香港國際機場抵港獲豁免14天強制檢疫安排的內地訪客、五名於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起對從澳門入境香港的人士實施強制檢疫措施前由澳門經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管制站抵港的內地訪客及四名由內地經深圳灣管制站抵港獲豁免14天強制檢疫安排的內地訪客。
 
(五)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及《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除獲政務司司長根據相關規例豁免的人士外,所有抵港人士目前須進行14天強制檢疫。
 
  衞生署會要求上述獲豁免人士於留港期間進行14天醫學監察,須佩戴口罩和每天量度體溫兩次,如有不適應盡快向衞生署呈報。此外,有關人士在入境時,均須通過衞生署在口岸進行的體溫監測和健康申報程序。
 
  根據衞生署提供的資料,截至二○二○年五月,於各出入境管制站向獲豁免人士(包括根據第599C及第599E章獲豁免的人士)發出醫學監察通知書的數字如下:
 
月份 於各運作中的出入境管制站向獲豁免人士
發出醫學監察通知書數目
二○二○年二月 93 602
二○二○年三月 39 211
二○二○年四月 36 039
二○二○年五月 40 220
 
註一:運作中的出入境管制站包括香港國際機場、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深圳灣、文錦渡、落馬洲及沙頭角。
 
註二:獲豁免人士於每次入境香港時均獲發新的醫學監察通知書(除註三所述情況外)。
 
註三:持有於過去14日內發出的有效醫學監察通知書的「須往返本港與外國地區、內地、澳門及台灣履行其職責的機組人員」,不會於每次入境香港時再獲發新的醫學監察通知書。此外,由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起,衞生署簡化向「跨境貨車司機及必要的陪同人員」發出醫學監察通知書的程序。持有於過去14日內發出的有效醫學監察通知書的「跨境貨車司機及必要的陪同人員」,將不會於每次入境香港時獲發新的醫學監察通知書。
 
  衞生署並沒有備存有關從各國家/地區抵港的獲豁免人士發出醫學監測的分項數字。
 
2020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54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