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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年報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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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公署(廉署)事宜投訴委員會二○一九年年報今日(七月八日)提交立法會。這份年報扼要報告委員會於二○一九年的工作。

  委員會的職責是監察廉署如何處理有關對該署及其人員的非刑事投訴。委員會從獨立角度審議廉署就這些投訴作出的調查和結論,亦會檢視廉署的工作程序。若發現有可能導致投訴的情況,委員會會提出改善建議。

  在二○一九年,委員會共接獲十四宗有關廉署或其人員的投訴,涉及六十八項指控。在二○一九年受理的指控中,百分之五十七涉及廉署人員疏忽職守、百分之三十三涉及行為不當、百分之七關乎濫用權力,而其餘百分之三則是關於廉署的工作程序有不足之處。

  廉署會在對投訴個案進行全面調查後,向委員會提交調查報告。如認為投訴無須展開全面調查,廉署則會向委員會提交評估報告。在二○一九年,委員會共舉行三次會議,審議了十三宗於二○一六年、二○一八或二○一九年接獲的投訴個案的調查報告,關乎共六十八項指控。有兩宗投訴內的三項指控查明屬實或部分屬實,共涉及三名廉署人員,上級人員分別向三人作出訓示。在這一年內,委員會亦審議及通過了三份評估報告。初步評估顯示,這些投訴缺乏理據,或內容上重複先前已由委員會處理的投訴,委員會亦同意無須就這些投訴作進一步調查。

  在審議投訴時,委員會與廉署一同仔細檢視廉署的內部程序、指引和慣例。經審視二○一九年審議的調查報告帶出的事宜後,廉署舉辦了一系列簡報會並加強培訓課程內容,以期提升前線人員在進行搜查、備存檢取證物記錄,以及處理所收到外間通訊方面的警覺性。廉署又為所有人員舉行簡報會,提醒他們須在處理選舉相關事宜上提高專業敏感度。同時,廉署已着手檢討用作記錄投訴人或證人供詞的標準表格,確保向投訴人或證人所收集的個人資料是必須及足夠而又不會超乎適度。

  市民可於行政署網頁(www.admwing.gov.hk/chi/links/icac.htm)或廉署各分區辦事處查閱委員會的年報。
 
2020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