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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提醒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須持續採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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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於近日有2019冠狀病毒病的本地確診患者為一名食物業從業員,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七月六日)提醒各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須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指示,採取減少社交接觸的措施,並要注重個人、食物及環境衞生,以減低疾病傳播的風險。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規例》就餐飲業務處所發出的指示至今仍然有效。現時生效的指示包括以下要求:桌子與桌子之間有1.5米的距離或有作有效分隔的隔板;進食時間以外須一直佩戴口罩;在進入處所前須量度體溫;須為該處所的人提供消毒潔手液等。
   
  食環署發言人說:「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必須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亦須進一步採取適切的措施,保持高水平的清潔及衞生標準,注意個人、食物及環境衞生,以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在食肆傳播的風險。」
   
  食環署再次重申在二○二○年五月六日向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書面發出的建議,包括採取以下措施:
   
(1) 食物業從業員如患有或懷疑受到傳染病感染或出現病徵,例如感冒、腹瀉、嘔吐、黃疸病、發燒、咽喉痛和腹痛,應停止處理食物。如出現呼吸道感染病徵,應戴上外科口罩及盡早求醫;
   
(2) 食物業從業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例如在處理食物前後、進行清潔之後、處理廚餘或垃圾後以及上廁所後要洗手);
             
(3) 食物業從業員洗手時應以梘液和清水清潔雙手,搓手最少20秒,用水過清並用抹手紙或乾手機弄乾。雙手洗乾淨後,不要再直接觸摸水龍頭(例如先用抹手紙包裹著水龍頭,才把水龍頭關上);及
   
(4) 盛載食物的餐盤(尤其是餐盤的邊緣)每次在客人使用後均須徹底清潔和消毒。如使用餐盤墊紙,亦應在每次使用後更換。
   
  要持續地保持環境衞生,各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必須共同努力,確保處所清潔衞生及食物安全,並持之以恆。對罔顧環境衞生和食物安全的違例人士,食環署會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2020年7月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1時3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