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的視像發言(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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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六月三十日)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的視像發言(中文譯本):
 
主席女士: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我希望藉此機會闡述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立場。
 
  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任何其他國家,國家安全均屬中央事權。在所有國家,就國家安全立法的權力都屬於中央政府。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作為在「一國兩制」方針下的特別安排,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的《基本法》要求特區自行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澳門在二○○九年完成了這項工作;香港在二○○三年曾嘗試立法但未能完成,至今仍未能履行其憲制責任。國家安全影響的是包括750萬香港居民在內的全國14億同胞,我們能對這個存在於香港的國家安全漏洞長期容忍嗎?
 
  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現在迫在眉睫。自去年六月,在外部勢力煽動下,暴力不斷升級,香港飽受創傷。我的高級警務同事郭蔭庶和知名女商人何超瓊分別於今年三月和去年九月在本理事會上發言,他們闡述了多宗涉及非法藏有彈藥和槍械的案件構成的恐怖主義風險,以及無辜的香港市民受到的可怕威脅。香港曾被評為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但今天安全和穩定已成為備受關注的議題。
 
  在同一段時間,鼓吹「港獨」、「自決」的組織煽動示威者,很多時候是被激進化的青少年,公然污衊國旗、損毁國徽和衝擊中央駐港機構。此外,部分本地政客多次揚言要癱瘓香港特區政府施政,更有部分乞求外國政府干預香港事務,甚至對香港實施制裁。這些對主權和國家安全的威脅,以及顛覆國家政權的風險,任何中央政府都不能視而不見。簡而言之,這些行為已經觸碰了「一國」的紅線,必須採取果斷行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最高的權力機關,擁有憲制權力及責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定國家安全法律。將制定的全國性法律已結合香港特區具體情況,並將根據《基本法》在香港公布實施。
 
  法律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這些罪行在法律中會有明確定義。法律只針對極少數違法的人,而絕大多數香港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基本權利和自由將受到保障。
 
  立法體現了重要的法律原則,例如無罪推定和保護嫌疑人的權利,而且沒有追溯力。除了極少數的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法律所訂的罪行行使管轄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和律政司及獨立司法機構將分別負責進行調查、檢控和裁決,包括終審。這項法律不會影響香港享負盛名的司法獨立,不會影響受《基本法》及有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護的個人合法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集會、示威和遊行自由。簡而言之,立法不會影響「一國兩制」和香港的高度自治。
 
  香港是一個自由和多元的社會,我們尊重不同意見,擅於凝聚共識;但是「一國」原則不容爭辯,亦無任何妥協空間,因為沒有「一國」,「兩制」將無立足之地,香港的穩定與繁榮將備受威脅。對於那些敵視立法的外國政府或政客,他們那「雙重標準」的取態着實令人失望。所有指控中國的國家本身均有就國家安全立法,我們看不到為甚麼只有中國不可以制定國家安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每一吋領土和每一個國民。
 
  主席女士,我在三年前就職時,表明會落實「一國兩制」、維護《基本法》、捍衞法治,並促進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發展。儘管近年社會氣氛變得緊張,我仍然相信只要堅持「一國兩制」,實踐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香港定能安然度過自去年六月起發生的這場政治風暴,並在恢復穩定的同時變得更強。我和特區政府會堅定不移地用好香港的優勢,把握國家發展帶來的機遇,為港人創造更美好的生活。
 
  我促請國際社會尊重我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利,尊重港人對穩定與和諧的期盼。謝謝。



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