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對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別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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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馬逢國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的書面答覆:
 
問題: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別的多名代表向本人反映,其界別內有不少團體的營運受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嚴重打擊。藝術、娛樂及康樂活動業在今年二月至四月的失業率已急升至9%。雖然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推行了兩輪紓困計劃及措施,但有很多上述界別的團體和從業員表示未有受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推行的下列計劃及措施的實施情況,包括分別接獲及批准了多少宗申請,以及發放的金額:
(i)藝術文化界資助計劃、
(ii)向學校學習/興趣活動班導師提供一次過紓困資助、
(iii)向註冊體育教練提供一次性補助金、
(iv)為津助非政府福利機構聘用以給服務使用者提供訓練和指導的特約工作人員提供補助金、
(v)支援創意產業,以及
(vi)受COVID-19影響的處所的資助計劃,包括遊戲機中心資助計劃、健身中心資助計劃、遊樂場所牌照持有人資助計劃、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持有人資助計劃,以及康體用地資助計劃;
 
(二)會否考慮向上述界別的成員(特別是那些尚未受惠於第(一)項所述計劃和措施的團體和從業員)提供進一步支援;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決定是否重新開放某項文康設施時所考慮的因素為何;就尚未開放的場地而言,康文署會否按疫情的最新情況,制訂重新開放的時間表;康文署就已重新開放的場地採取甚麼防疫措施;該等措施會否因應疫情的最新情況而有所調整,以及相關的考慮因素為何; 
 
(四)康文署有否就重新開放各項文康設施的日期及場地的防疫安排諮詢相關界別;鑑於有藝團負責人指出,康文署一旦基於防疫原因對重新開放的表演場地施加入場人數限制,會嚴重影響其票務收入,政府會向受影響的藝團提供甚麼援助;
 
(五)有否諮詢相關界別,以制訂策略協助它們在疫情過後盡早復元;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會否考慮向市民派發文化及康體活動消費券,以鼓勵他們在疫情過後參與該等活動,同時帶動相關界別盡早復元;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在「防疫抗疫基金」下各項計劃及措施的實施情況,經綜合民政事務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教育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及社會福利署提供的資料,載列於附件。
 
(二)政府在制訂兩輪「防疫抗疫基金」具體計劃及《財政預算案》的紓困措施時,已盡可能平衡不同界別及市民大眾的利益,並希望這些措施為有需要的企業及人士解決燃眉之急。政府會密切關注疫情發展並及時應對。
 
(三)因應政府「對公共衞生有重要性的新型傳染病預備及應變計劃」下提升應變級別至緊急及避免市民聚集,康文署轄下所有收費康體設施(包括體育館、網球場、草地球場及公眾游泳池等)由今年一月二十九日起暫停開放。其後,康文署曾分別於三月三日及十一日重新開放部分戶外康樂設施及室內康樂設施,惟因應疫情的發展而於三月二十三日起再次暫停開放有關設施,並於三月二十八日起暫停開放免費戶外設施如足球場、籃球場、兒童遊樂設施等。
 
  因應疫情發展的最新情況,康文署於五月六日、十一日及二十一日重開部分陸上康樂設施,運動場的跑道(只限緩步跑活動)、網球場、草地滾球場、羽毛球場、壁球場、乒乓球室/枱、舞蹈室/活動室、健身室、運動攀登設施、英式/美式桌球枱等。而重開康樂設施時亦採取特別措施,包括加強清潔、為所有進入室內場地的市民量度體溫、限制設施使用人數、暫停開放觀眾席等,以減少病毒傳播的風險。
 
  除陸上設施外,康文署分別於五月二十一日和五月二十三日起陸續重新開放轄下公眾游泳池和刊憲泳灘。在重開公眾游泳池時,康文署除嚴格監控池水的消毒程序及水質外,亦已採取多項特別措施,包括:
 
  • 只開放部分泳池設施如主池、副池、訓練池或習泳池等;
  • 暫時調低泳池的入場人數以保持泳客間的距離;
  • 所有進入游泳池的人士入場前須接受體溫檢測,任何人士如有發燒或出現呼吸道感染徵狀,將不得進入泳池範圍;以及為確保淋浴設施使用者之間保持適當的距離,沖身格或沖身花灑頭會以「隔一個,開一個」方式開放等;及
  • 建議市民游泳前及游泳後,以及於排隊進入游泳池時佩戴自備的口罩。
 
  因應疫情的最新情況,康文署已於六月二十日重開下列免費設施 : 戶外足球場、板球場、籃球場、排球場、手球場、投球場、滾軸曲棍球場及門球場等,並已於六月二十二日起重開下列收費設施 : 草地足球場、棒球場、欖球場、板球場、曲棍球場、籃球場、排球場、手球場等隊際運動設施,以及鯉魚門體育館的散手訓練場和北河街體育館的搏擊中心。此外,戶外兒童遊樂設施及交通安全城亦已於六月二十二日重新開放。
 
  至於文化場地方面,康文署所有博物館及絕大部分圖書館經已開放大部分設施(除兒童設施外),並實施特別開放安排。康文署的16間表演場地內的主要設施包括音樂廳、劇院、演藝廳、文娛廳及表演場等已於六月十九日起恢復接待現場觀眾的演出或活動。因應疫情防控需要,場地均實施以下措施:
 
  • 觀眾人數不多於原本座位總數的一半;
  • 相連的座位不得超過16個,並在可行的情況下隔行入座,保持適當社交距離;
  • 演唱者及吹奏樂器的演奏者必須在他們各自及與前面的其他表演者之間保持至少兩米距離或設有某形式的隔板作出有效分隔;及
  • 每場演出或活動後均須清潔和消毒。

  在附屬設施包括排練室、音樂室、舞蹈室、演講室、活動室及會議室等舉行的活動,參加者或觀眾座位一組最多為16人,組與組之間須保持社交距離。附屬設施的使用人數一般不超過原本可容納人數的一半。此外,為免人多聚集,展覽場地不可用作舉辦典禮,並控制入場人數。十二歲以下兒童必須在成人陪同下才可進入展覽場地。而所有場地使用者在場館範圍須佩戴自備口罩,並在進入場館時接受體溫檢測,若有發燒或呼吸道感染徵狀,會被拒絕入場,使用者亦需在公共區域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
               
(四)康文署會考慮政府最新的社交距離政策,亦有諮詢衞生部門的專業意見,以調整重新開放轄下設施的安排。康文署會繼續密切留意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情況,適時檢視逐步重新開放設施的安排,並與受疫情影響的租用團體緊密聯絡,跟進節目改期或取消的場租及門票退款安排。
 
(五)政府已於二○一九年十月起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向由二○一九年十月一日至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租用康文署文娛中心設施的租用者提供百分之五十的基本場租減免。鑑於疫情發展而繼續有文化場地關閉,或藝團及藝術工作者等租用人因決定抗疫取消舉行藝文及娛樂活動,政府已進一步宣佈延續基本場租寬減措施至二○二○年九月三十日,而減免率亦增加至基本場租的百分之七十五。
 
  為進一步協助演出業界恢復元氣,在疫情緩和後繼續舉辦大型文娛節目予公眾欣賞,康文署更就四個表演場地,包括香港體育館、伊利沙伯體育館、香港文化中心及香港大會堂,以演出門票收入計算場租的比率由百分之二十調低至百分之十,為期兩年。
 
  民政事務局在推出「防疫抗疫基金」下的「藝術文化界資助計劃」前,一直有與不同業界代表、香港藝術發展局和相關立法會議員保持溝通,以期支援措施能適切地協助受影響人士。
 
  對於受疫情影響的「M」品牌活動,民政事務局一直與有關體育總會聯絡,了解有關開支,並決定提供特別直接補助金,以減輕有關體育總會的財政負擔。我們會根據活動的合理實際支出,例如已繳付的場租、宣傳費用等計算補助金額,而每項活動上限為200萬元。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於二○二○年二月底宣布在「電影發展基金」下推展多項新增及優化措施,以增加本地製作和促進就業,以及增加資助專業培訓,為行業增值。
 
  政府會繼續和相關機構及業界組織聯絡,了解他們對疫情過後如何協助業界盡快復蘇的意見。
 
(六)政府知悉坊間就推出「文化及康體消費券」的意見。政府在考慮支援業界復蘇的措施時,會考慮到措施本身的成效、對財政的負擔和業界的意見。我們會繼續和業界保持聯繫,以確保相關措施能切實協助業界。



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