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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公營房屋發展的工務工程前期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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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四日)立法會會議上柯創盛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回覆:
 
問題:
 
  政府正推展於油塘碧雲道兩個地盤(即位於高超道/高超徑交界的地盤甲,以及位於高超道/碧雲道交界的地盤乙)興建公營房屋(公屋)的項目。早前某智庫發表的研究結果顯示,地盤甲和地盤乙分別於二○一一年或之前和二○一四年已改劃為住宅用地,而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拓署)於二○一五年就有關的公屋發展項目的配套基礎設施展開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並於二○一七年展開工地勘測和設計工作。該智庫指出,該兩個地盤並不相連,上述安排不必要地延誤了地盤甲的公屋發展項目。關於工務工程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地盤甲於哪一年完成改劃為住宅用地,以及土拓署沒有隨即就該地盤展開可行性研究及工地勘測和設計工作的原因為何;
 
(二)該兩個地盤的工地勘測及設計工作於何時完成;
 
(三)土拓署根據甚麼原則或標準決定(i)何時應就某用地開展可行性研究及工地勘測和設計工作,以及(ii)就各用地開展該等工作的優先次序;及
 
(四)二○一三年至今,每年由土拓署負責其前期準備工作的公屋發展項目的下列資料:(i)項目名稱及位置、(ii)可行性研究所需時間(預算/實際)、(iii)工地勘測和設計工作所需時間(預算/實際)、(iv)涉及的單位數目,以及(v)最新進度(以表列出)?
 
答覆:
 
主席:

  就柯創盛議員的提問,在諮詢發展局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後,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正在油塘高超道/碧雲道交界進行公營房屋發展,項目包括北面的地盤甲和南面的地盤乙兩部分,將於二○二七至二○二八年間分階段落成,一共提供約3 100個單位。
 
  地盤甲方面,政府於二○一三至二○一四年間決定把早於一九八五年劃作「住宅(甲類)」地帶的地盤甲撥作公營房屋發展。至於地盤乙,政府在早前就「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的土地作檢討,以開拓土地資源;並其後建議把該原預留作政府診所的土地改作公營房屋發展之用。政府於二○一三年根據檢討建議把《茶果嶺、油塘、鯉魚門分區計劃大綱圖》上地盤乙的土地用途由「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地帶。該大綱圖於二○一四年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
 
  上述土地改劃工作完成後,政府決定把原本計劃在地盤乙提供的政府診所納入地盤甲內一併作公營房屋發展。房委會於二○一四年至二○一六年間為該發展項目進行技術研究,研究範圍包括地盤特徵、單位數目、所需發展時間及地區意見等。由於診所位置對房屋項目的布局、土地平整和道路設計等有重大影響,因此政府最終於二○一六年年底決定在地盤甲的範圍內興建包括政府診所的社區健康中心。土木工程拓展署在二○一七年年初至二○一九年年底為項目進行工地勘查和設計工作,並將於二○二○年年底進行土地平整工程,預計可於二○二三年把兩個地盤交予房委會興建公營房屋。
 
(三)政府致力透過「多管齊下」的方法,包括改劃土地,以期在短、中、長期增加公營房屋的土地供應。就涉及改劃土地用途的用地而言,政府一般會在啟動土地改劃程序前進行可行性研究、前期規劃和設計及技術評估。至於展開上述工作的先後次序,則視乎一籃子的因素而定,包括個別地盤的實際情況,以及各項工作所需的資源等。
 
(四)由二○一三年至今,土木工程拓展署就公營房屋發展開展有關的可行性研究、勘查研究及/或設計顧問合約的資料載於附件。可行性研究以及工地勘測/設計工作分別需時約兩至四年,實際所需時間則視乎個別用地的規模和地盤限制而定。
 
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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