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例經營會社者被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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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因觸犯《會社(房產安全)條例》,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3,0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人員去年九月巡查位於銅鑼灣富明街一間領有合格證明書以經營的會社時,發現會社擺設與註冊圖則不符。上述情況違反了合格證明書內的第3項條件。負責經營上述會社的男子因而被控違反條例第21(1)(a)條。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提醒所有合格證明書持有人,必須遵守證明書上的條件。政府會繼續執法行動,打擊違規經營的會社。



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