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全力支持和配合港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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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六月十八日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說明,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今日(六月二十一日)作出以下聲明:
   
  全國人大五月二十八日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公布實施,做法完全依照憲制和法律理據。訂立相關法律的目的是為了防範、制止和懲治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分子,以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決定》第四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強化執法力量,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工作。草案的說明提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而律政司作為其中一個承擔執行維護國家安全主要任務的政府部門,亦會成立一個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

  香港在過去一年經歷了社會動盪,暴力不時發生,更甚者有人竟然鼓吹獨立。面臨國家安全局勢日趨嚴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機關難以在一段可見時間內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的立法,因此全國人大有需要和迫切性從國家層面進行改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鄭若驊表示:「草案的說明清晰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根據《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這些明確規定應可釋除公眾疑慮。我會率領律政司全力支持和配合港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



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20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