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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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邵家臻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基於酷刑風險而在香港提出免遣返保護聲請的人士在其聲請遭拒後,會被羈留在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中心)等候遣返原居國家。本人接獲來自非洲、南美洲及東南亞而其聲請不成功的人士求助。他們指稱中心出現人滿之患,原因是近期香港往返各地的航班因疫情而暫停,致使有不少聲請人滯留在中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六個月,每月被羈留在中心等候遣返的聲請人總數,並按他們的原居國家及其性別列出分項數字;
 
(二)過去六個月,有多少名等候遣返的聲請人因政府未能安排航班而滯留在中心,並按他們的性別列出分項數字;
 
(三)現時羈留在中心等候遣返的聲請人數目,並按他們已羈留的時間(即少於一個月、一至三個月、三個月以上至六個月、六個月以上至一年、一年以上至兩年、兩年以上至三年,以及三年以上)列出分項數字;
 
(四)中心在疫情期間為保障被羈留人士、職員及探訪者免受感染而採取的防疫措施的詳情,以及向等候遣返的聲請人派發口罩的詳情,包括相隔多久派發一次口罩;及
 
(五)鑑於本人得悉,中心的坐廁沒有蓋板,沖廁產生的氣流容易導致周遭環境受病菌污染,政府有何改善措施?
 
答覆:
 
主席:
 
  政府自二○一四年三月起實施統一審核機制,以所有適用的理由審核免遣返聲請,即須被遣送離開香港至另一國家的人,聲稱遣返後會在該國家遭受酷刑,或《香港人權法案》(第383章第八條)下絕對及不容減免的權利會受威脅(包括第二條所指的無理剝奪生命及第三條所指的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或受迫害等。
 
  免遣返聲請人是非法入境者、逾期逗留或在抵港時被拒絶入境的人士,沒有合法身分在香港逗留,所以他們的聲請被拒後,必須盡快被遣離香港。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聲請人在最終被遣離香港之前,包括等候展開審核程序時、審核程序期間、等候上訴和上訴聆訊期間,以及在安排遣送程序的時候,可按《入境條例》的規定被羈留,或作出擔保以代替羈留。目前,超過九成半以上的聲請人獲准擔保外釋,只有小部分聲請人被羈留於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中心﹚,以等候遣送離開香港。
 
  根據現行的羈留政策,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在決定是否羈留正等候遣返的人士時,會考慮個案的所有相關情況,包括能否在合理時間內把該人遣返、該人是否對社會構成威脅或治安風險,和該人是否有機會棄保潛逃及/或干犯/再干犯罪行等。入境處會定期覆檢每個羈留個案,確保繼續羈留的安排均屬合法合理,而當個案的情況有具體轉變時,亦會予以覆檢。每位被羈留人士的羈留時間長短,須視乎其個案情況及相關變化而定,並不能一概而論。
 
  就邵家臻議員的提問,政府的回覆如下:
 
(一)至(三)截至今年六月初,在中心的被羈留人士之中,有70人為聲請被拒正等候遣返的人,其國籍分布如下︰
 
國籍 人數
巴基斯坦 16
越南 15
印度 10
印尼 5
孟加拉 3
菲律賓 2
非洲國家 10
其他 9
總數 70
 
  上述70人當中,有64人仍在等候完成遣返程序,包括等候其所屬國家駐港領事館簽發回國證件;其餘6人則已完成遣返程序,正等待安排航班遣返原居地。因此,雖然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下,多個國家和地區限制或暫停當地的國際航班,但對被羈留的聲請人所帶來的影響,只涉及少數已完成遣返程序的人士,等待安排航班遣返原居地。事實上,在未有疫情之前,遣返航班安排,亦要與有關國家駐港領事館和航空公司聯繫,訂出合適的時間安排。
 
  被羈留的聲請人人數會因個別個案情況的發展而時有變動,入境處未有備存問題中提及的其他統計數字。
 
  入境處會密切留意情況,並繼續與航空公司及有關國家駐港領事館保持聯繫,待相關國家的國際航班運作恢復後,盡快安排須被遣返人士離港。
 
(四)及(五)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疫情,入境處已加強中心的感染預防控制措施。所有被羈留人士在入住中心時,均須接受當值醫生的醫療檢驗,以確保其健康狀況正常及避免因其患有傳染病而影響其他被羈留人士。若被羈留人士於入住中心前十四天內從內地或海外國家抵港,他們將會在中心指定地方接受為期十四天的檢疫及醫學監察,其間不會與其他被羈留人士有任何接觸。此外,現時所有新入住中心的被羈留人士亦須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病毒測試。每位被羈留人士每天會獲提供一個外科口罩並須量度體溫。若被羈留人士出現發燒或其他病徵,中心的醫護人員會立即為他們提供醫療檢驗。如有需要,當值醫生會安排相關人士轉送公立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
 
  中心的所有羈留設施,包括日間活動室、寢室、洗手間、浴室及辦公室範圍,均會定時使用消毒劑徹底清潔,以確保中心環境清潔衞生。基於保安理由,中心的廁所設施不會加裝廁板。為加強廁所設施的衞生,現時中心已安排外判清潔公司為中心內的廁所進行額外清潔和消毒。現時,中心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必須佩戴口罩。中心亦為被羈留人士提供洗手皂液和消毒搓手液,以確保其個人衞生。此外,中心現已增設體溫探測器,以監察所有進入中心人士(包括中心人員和探訪人士)的體溫。如出現發燒或其他病徵,中心人員將拒絕有關人士進入中心。所有探訪人士進入中心後,必須一直佩戴外科口罩。中心會不時檢討及更新已採取了的防疫措施,以防止傳染病的傳播,並為被羈留人士、中心人員和探訪人士提供安全的環境。



2020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