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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題:不披露涉及商業機密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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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較早前,政府向本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申請撥款逾54億元予海洋公園公司,以供償還30多億元商業貸款及維持營運一年等用途。政府以涉及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向本會議員披露借貸協議的利率等內容。過往,本人多番問及啟德郵輪碼頭收入及開支資料,政府亦以商業機密為由,不予回應。此外,政府官員就政府斥巨額投資的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連年虧蝕面對本會議員質詢時,亦以商業機密為由,不願披露政府與華特迪士尼公司所訂協議詳情。另方面,有關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營運詳情(包括政府承擔虧損機制),政府又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披露有關協議細節。有傳媒及市民批評,上述情況顯示政府管理公共財政時,往往側重商業利益,忽視普羅市民利益,特別是納稅人對公帑開支的知情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評估,政府屢次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披露上述長期虧蝕項目中涉及商業夥伴的貸款或合作協議內容的做法,將對公眾帶來何等負面觀感,以及會否因此加劇公眾不信任政府施政能力;如不會評估,原因為何;
 
(二)鑑於有市民抱持「政府側重商業利益,忽視公眾利益及知情權」等不信任政府的意見及觀感,會否研究這情況會否令政府日後就虧損項目再向財委會申請撥款時,遇到更大阻力及申請被拒風險;及
 
(三)會否檢討及改變「政府側重商業利益,忽視公眾利益及知情權」的做法,藉以提高市民對政府監督及運用公帑得宜的信心?
 
答覆:
 
主席:
 
  就謝偉俊議員的提問,經徵詢相關的政策局,現綜合答覆如下:
 
  不久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就撥款資助海洋公園公司及調整貸款基金還款安排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申請批准,其中30億9千萬元用以償還商業貸款及相關的融資成本。當時商經局提供的資料包括貸款額、相關利息、對沖貸款利息、借貸/還款日期及抵押等。就啟德郵輪碼頭而言,商經局也一直按照與碼頭營運商簽訂的租賃協議,披露包括碼頭營運商租金安排及收入來源等資料。至於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樂園)方面,樂園由二○○八財政年度起,每年均會向立法會披露其營運及財務表現的主要資料,包括入場人次、收入、支出、未扣除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盈利(即EBITDA)、淨收入及淨資產/負債等。過往政府向財委會申請注資迪士尼樂園時,亦清楚交代投資的詳情,包括股本和借貸安排。由此可見,上述機構的投資和營運狀況已具相當透明度。
 
  另外,問題也提及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高鐵)的事宜。高鐵以經營權模式推展及營運。在高鐵正式啟用前,運輸及房屋局已於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介紹高鐵營運安排及財務估算,包括九廣鐵路公司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簽訂的《服務經營權補充協議》的主要內容,以及攤分收益和分擔風險的機制等,詳情載於立法會CB(4)1500/17-18(01)號文件。由於港鐵公司是上市公司,政府須按一般上市規則,披露相關的商業資料。
 
  總體而言,政府向財委會申請撥款時,會交代項目的詳細內容、財務安排、使用公帑的理據及其他相關資料,以便委員考慮及批准申請。視乎具體情況及實際需要,相關政策局也會適時向立法會事務委員會做出介紹或匯報。如當中涉及商業資料,政府會平衡政策、法律、合約規範及公眾知情權等多方面因素,並以公眾利益為依歸,決定應否及如何披露這些資料。
 
2020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