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香港電台的運作及發展
*****************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莫乃光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上月宣布成立一個專責小組(小組),以檢討香港電台(港台)的管治及管理。小組將由本年年中至年底進行工作,然後向政府提交報告。鑑於小組的成員組合不包括廣播處長或任何港台員工的代表,而且檢討工作欠缺公眾參與,有市民憂慮小組會閉門造車,提出不利港台運作、編輯自主的建議。就港台的運作及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小組會檢視(1)港台設立用以訂定表現指標和基準的機制的進度,以及(2)港台的整體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執行方式,政府會否要求小組同時檢視(i)該等機制、制度和流程有否窒礙港台在瞬息萬變的媒體生態中,保持靈活性和應變能力,以及(ii)如何確保該機制所訂立的表現指標和基準符合公正和具透明度的原則(包括小組會否建議港台在制訂有關指標和基準時諮詢公眾意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要求小組在檢視港台的財務管制時,同時檢視港台每年所獲撥款是否足以支持港台的長遠發展(例如推出新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有何措施確保小組提出的人力資源管理建議不會削弱港台的編輯自主及節目製作人員的創作自由;
 
(四)會否要求小組(i)讓港台員工的代表及公眾人士透過公開及正式的途徑參與其檢討工作,以及(ii)諮詢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的意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鑑於政府正以聯用大樓的方案推展興建新廣播大樓的工程計劃,政府會否(i)檢視興建新聯用大樓的方案能否滿足港台現時及未來的運作需要,以及(ii)加快該工程計劃的進度;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政府會否研究讓港台由政府部門轉型為獨立的法定公共廣播機構,並為港台提供穩定和可預測的財政資源,讓港台繼續提供具公信力和多元化的公共廣播服務?
 
答覆:
 
主席:
 
  就議員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三)及(四)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於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宣布會成立專責小組,檢討香港電台(港台)的管治及管理。
 
  專責小組的工作範圍有以下方面:
 
(1)檢視港台的行政管理,包括財務管制、人力資源管理和採購事宜,以確保其人力和資源調配能夠符合所有適用的政府規則和規例,並有效地按照《香港電台約章》(《約章》)第17至20段所列的工作範疇提供服務,並按需要提出改善;
 
(2)檢視港台執行《審計署署長第七十一號報告書》各項建議的進度,包括設立一個公開和客觀的機制訂定表現指標和基準,並藉此評定成效;及
 
(3)檢討港台的整體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執行方式,並參考其他公共廣播機構的最佳做法,以確保港台全面遵守《約章》和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布的節目標準業務守則。
 
  在檢討過程中,專責小組會考慮港台的運作需要,及不同持份者的意見。商經局已清楚表明,專責小組的成員不會參與任何港台節目製作或編輯決定。港台表示會全力配合有關工作,提供所需協助。
 
(二)及(六)有關資源方面,港台一直按照既定機制獲得足夠資源提供服務。政府現階段無計劃改變港台作為政府部門的身分或現行的撥款機制。
 
(五)關於新廣播大樓方面,因應立法會的意見、港台的運作需要,以及為確保預留的土地能發揮更佳的經濟效益,政府一直以聯用大樓的方案積極推展新廣播大樓工程。在建築署協助下,港台正和有意參與共用聯用大樓的部門,就各自對設施的要求、項目設計及規劃進行磋商。港台會繼續按照既定機制規劃新大樓的工程項目。



2020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