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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人員制止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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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教人員昨日(六月十四日)在羅湖懲教所內制止一名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昨日晚上九時十三分,懲教人員發現該名二十四歲女性在囚人士在院所醫院觀察室内突然情緒不穩,並以頭撞向閘門及地下,懲教人員立即喝止並召喚支援到場。該名在囚人士當時清醒,經院所醫院檢查及治理後,被轉送到公立醫院作進一步診治。

  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有關個案。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及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在囚人士於二○一九年十一月因暴動罪而被判入獄。
 
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0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