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技基金延長申請期
***********

  政府在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設立的「法律科技基金」(基金)的截止申請日期將會延長一個月至七月二十六日,以讓合資格的律師事務所及大律師辦事處,可因應司法機構在六月十五日於民事法庭中擴大使用視像會議設施與電話設施來進行遙距聆訊的發展,以及最新公布連接法庭的視像會議設施技術規格,有更充足的時間準備申請。

  基金由四月底開始接受申請,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共同成立了一個聯合管理委員會負責接受及審批基金申請,並安排發放資助。申請表格及相關資料已上載香港律師會(www.hklawsoc.org.hk)和香港大律師公會(www.hkba.org/zh-hant/covid-19/lawtech-fund)的網頁。

  基金的其中一個目的是協助部分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及大律師辦事處購買或提升資訊科技系統,以及安排員工參加相關法律科技培訓。律師事務所或大律師辦事處在二○二○年四月八日(即政府宣布成立基金當日)及發放資助時,有不多於五名執業律師或大律師,便可以實報實銷方式每家獲最高50,000元資助。

  政府鼓勵合資格律師事務所及大律師辦事處積極利用基金,以提升利用法律科技的相關能力。



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