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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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白沙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六月十二日)說:「該核准圖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規劃綱要,為白沙灣地區的發展和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涵蓋整個白沙灣的沿岸地區及四周的山坡,佔地約370公頃。該區的規劃意向主要是保育天然景物和保存鄉郊特色,以及鼓勵在白沙灣沿岸一帶發展與水上活動有關的康樂用途。

  約113.67公頃的土地已劃作「自然保育區」地帶,涵蓋陡峭地帶或長滿天然植物的山坡,以及景觀價值甚高的原始林地,以保護和保存區內現有的天然景觀、生態系統或地形特色,並且分隔開易受破壞的天然環境,以免發展項目對這些天然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約36.69公頃的土地已劃作「海岸保護區」地帶,以保育、保護和保留天然海岸線,以及易受影響的天然海岸環境,而地帶內的建築發展會維持在最低水平。

  為了利用天然地理環境作為市區和近郊的發展區的界限,以抑制市區範圍的擴展,並提供土地作靜態康樂場地,約21.25公頃的土地已劃作「綠化地帶」。另外,馬鞍山郊野公園約127.53公頃的土地已劃作「郊野公園」地帶。

  約4.9公頃的土地劃作「康樂」地帶,以鼓勵發展水上康樂活動。

  約25.68公頃的土地已劃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帶,包括劃作「其他指定用途」註明「住宅暨船艇停泊區」地帶的匡湖居和劃作「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碼頭」的白沙灣公眾碼頭。

  約23.73公頃的土地已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包括現有的鄉村和適宜作鄉村擴展的土地;而約6.46公頃和0.92公頃的土地則分別劃作「住宅(丙類)」地帶作低層、低密度的住宅發展和「住宅(丁類)」地帶,以改善及重建現有的臨時構築物為永久建築物。

  為方便區內居民,約0.34公頃的土地劃作「商業」地帶,涵蓋白沙灣公眾碼頭附近現有的商業中心。此外,約2.39公頃的土地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以提供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約0.27公頃的土地則劃作「休憩用地」地帶,以提供戶外空間作各種動態及/或靜態康樂用途。

  白沙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SK-HH/8現置於城規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西貢及離島規劃處、西貢民政事務處,以及西貢鄉事委員會,讓市民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核准圖的複本現於北角和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