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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更新商船防污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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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建議修訂《商船(防止油類污染)規例》、《商船(防止廢物污染)規例》和《商船(防止空氣污染)規例》,以把國際海事組織《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的最新要求納入本地法例。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今日(六月十二日)說:「修訂建議涉及容許在船上使用電子紀錄簿作為傳統紙本紀錄簿外的另一選擇,以及防冰船能效設計指數的適用範圍。」有關修訂符合船舶業務電子化的發展大勢,並有助保護環境和推動可持續發展。

  政府已就修訂建議諮詢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及海事處轄下香港船隊運作諮詢委員會,並獲委員支持。

  修訂建議今日刊憲,於六月十七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