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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海岸公園漁業管理策略而向受影響漁民發放特惠津貼的登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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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四個指明的海岸公園內禁止商業捕魚,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六月十一日)公布,將為受禁止商業捕魚措施影響的合資格漁民發放特惠津貼,有關登記六月十八日開始。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在新海岸公園漁業管理策略下,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將透過海岸公園捕魚許可證制度,讓已根據《漁業保護條例》(第171章)登記的本地漁船可在大小磨刀海岸公園、大嶼山西南海岸公園和日後於西部水域設立的新海岸公園繼續從事商業捕魚;並禁止在四個指明的海岸公園即東部水域的海下灣海岸公園、印洲塘海岸公園和東平洲海岸公園,以及西部水域的沙洲及龍鼓洲海岸公園內進行任何商業捕魚活動,以加強保育珊瑚群落和提升本港整體漁業資源。
 
  有關禁止在四個指明的海岸公園進行商業捕魚的措施將會有兩年過渡期,讓漁民適應。四月一日起,漁護署已不再為海下灣海岸公園、印洲塘海岸公園、東平洲海岸公園和沙洲及龍鼓洲海岸公園批出新的捕魚許可證。而現有的捕魚許可證即使獲續期,亦不會超逾過渡期(即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上述禁止商業捕魚的措施並不適用於已批給當區居民的捕魚許可證。      
 
  政府已成立由漁護署統籌、成員來自海事處和民政事務總署的跨部門工作小組,處理受影響的持證漁民提出的特惠津貼申請及一切相關事宜。
 
  受影響的持證漁民將獲邀於六月十八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期間辦理特惠津貼登記手續。申請人須持有指明海岸公園的漁民捕魚許可證,而該捕魚許可證須於今年四月一日或之後仍然有效。
          
  有關特惠津貼登記安排及詳情,請參閱漁護署網頁:www.afcd.gov.hk/tc_chi/country/cou_vis/cou_vis_mar/cou_vis_mar_mpp/ega_registration.html。工作小組秘書處將透過掛號信個別通知受影響的持證漁民其編配辦理登記手續的時間及地點。
 
  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跨部門工作小組秘書處(電話:3468 3446或3468 3447)。
 
2020年6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0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