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七題:向露宿者提供的支援
***************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凱欣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答覆:
 
問題:
 
  現時,社會福利署(社署)資助三間非政府機構各營辦一支露宿者綜合服務隊,向露宿者提供綜合服務。此外,由社署或非政府機構營辦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綜合服務中心向露宿者提供有關支援。近半年經濟環境轉差,以致有不少人士淪為露宿者,露宿者人數與日俱增。然而,本人得悉,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露宿者所獲支援不增反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社署露宿者電腦資料系統登記的露宿者人數,並按露宿地點所在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現時以何方法統計露宿者的人數;有否推算未來三年的露宿者人數,以供評估服務需求;
 
(三)過去五年,每年非政府機構提供的露宿者宿位數目,並按它們屬受資助或自負盈虧宿位列出分項數字;
 
(四)有否制訂露宿者宿位目標數目;如有,詳情(包括所採用的準則)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有否在疫情期間採取措施以協助各相關機構繼續向露宿者提供支援;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有否制訂措施或指引,確保露宿者在特殊情況(例如惡劣天氣及疫情)下仍會得到各種支援;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考慮制訂有關措施或指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社會福利署(社署)一直透過資助非政府機構,包括救世軍、聖雅各福群會及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營辦合共三隊露宿者綜合服務隊(服務隊)及相關的服務單位,接觸及向有需要的露宿者提供服務,並收集服務使用者的資料。社署會藉此收集資料作為服務規劃的參考。過去五個財政年度,有關服務單位曾接觸的露宿者按地區劃分載於附件(表一)。
 
(三)及(四)為回應個別露宿者的緊急及短期住宿需要,社署資助非政府機構為露宿者提供臨時居所。露宿者在獲安排入住緊急及短期宿舍期間會獲得負責社工的協助,當中包括物色較穩定的居所或合適的住宿照顧服務。社署會密切留意宿位的供求情況並定期進行服務規劃。過去五個財政年度,供露宿者使用及由社署資助或由非政府機構以自負盈虧方式經營的緊急/臨時收容中心/宿舍/短期宿舍的數目載於附件(表二)。
 
(五)疫情期間,服務隊仍然進行外展探訪,以識別露宿者的福利需要和提供所需服務。服務隊可按需要運用社署的緊急基金,以應付露宿者的迫切福利需要。此外,為協助加強防疫措施,社署已先後三次向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包括露宿者服務單位)及以自負盈虧模式為露宿者提供住宿服務的非政府機構提供特別津貼,以購置個人防護裝備及消毒用品。
 
(六)根據社署和有關非政府機構簽訂的「津貼及服務協議」,服務隊須負責與寒冷天氣相關的工作,包括採取措施幫助露宿者在寒流襲港前作好禦寒準備,以及在寒冷天氣下為有需要的露宿者提供外展服務。於疫情期間,服務隊除進行外展及輔導工作外,亦為有需要的露宿者提供防疫物資及相關健康資訊。
 
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