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恢復血漿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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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蔣麗芸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採用康復者捐出的恢復血漿的治療方法(恢復血漿療法)對治療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患者有一定療效。兩名病情嚴重的患者在接受該療法後病情大幅好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公立醫院目前的恢復血漿存量,以及預計該存量可治療的病人數目為何;醫院管理局有否制訂恢復血漿的存量目標,以應對COVID-19疫症一旦在本年冬季再度肆虐的情況;
 
(二)是否知悉公立醫院醫生以何準則決定是否採用恢復血漿療法醫治COVID-19患者;該療法與其他療法在醫治COVID-19患者的療效方面如何比較;及
 
(三)鑑於香港1 000多名COVID-19康復者當中,只有八位已捐出恢復血漿,該比例是否符合政府的預期;若是,原因為何;若否,有何措施增加捐贈者人數;是否知悉康復者拒絕捐出血漿的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現時有使用由2019冠狀病毒病康復者捐出的「恢復血漿」,作治療其他患者的臨床用途。就蔣麗芸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醫管局後,我的回應如下:
 
(一)截至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輸血服務中心)共收集了12份「恢復血漿」,分別由八名2019冠狀病毒病康復者捐贈。在臨床使用方面,已有四份「恢復血漿」應用於治療三名危殆病人。「恢復血漿」可以儲存一年,而醫管局及輸血服務中心現時未有就「恢復血漿」的儲備訂立目標,但會繼續按需要進行招募及採集,為未來的疫情作好準備。
 
(二)根據醫管局相關的臨床管理指引,經深切治療部醫生及傳染病學醫生評估後,可考慮對出現急性呼吸窘迫綜合症的嚴重個案使用「恢復血漿」治療。根據香港大學的研究的早期數據,2019冠狀病毒病病人在接受「恢復血漿」治療後病毒量明顯減少。至於與其他治療方法的比較,則仍有待進一步的臨床研究結果。
 
(三)為確保2019冠狀病毒病康復者的健康及所收集的血漿的安全,經參考過往本地及海外「恢復血漿」的收集和應用經驗,以及輸血服務中心的捐血指引後,在篩選合適捐贈者時有以下考慮因素:
 
(i)捐贈者須為年齡介乎18至60歲,以及沒有嚴重疾病的男士,而在覆診時其中和抗體濃度須有1:160或以上;
(ii)捐贈者須符合捐血基本條件,並經臨床醫生解釋後,同意轉介至輸血服務中心參與捐贈計劃;及
(iii)捐贈者會透過靜脈以成分捐血方式,透過血液分離機捐贈血漿。
 
  部分潛在捐贈者因不同的原因未能符合捐血基本條件,例如因曾在相關海外地區居留而受變種克雅二氏症影響而須暫緩捐血。醫管局及輸血服務中心會繼續招募合適的捐贈者。



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