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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N95呼吸器面型配合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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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麟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指引,醫護人員在使用N95呼吸器(呼吸器)前應接受面型配合測試(測試),以確保他們獲發合適的呼吸器。面部輪廓發生了明顯變化的醫護人員應重新接受測試。早前有公立醫院護士向本人反映,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爆發後,醫管局在未為他們進行測試下,按他們早於二○○三年接受的測試的結果,向他們配發相關型號的呼吸器。直至相關型號的呼吸器缺貨令醫管局需了解他們是否適合使用另一型號的呼吸器時,醫管局才為他們進行測試。由於測試結果揭示他們一直使用不配合其面型的呼吸器,他們認為該情況不必要地增加了他們在工作期間受感染的風險。關於醫管局為轄下醫護人員進行測試,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醫管局以何準則決定為哪些醫護人員安排測試,以及測試的安排為何;
 
(二)過去三年,醫管局為多少名醫護人員進行了測試;
 
(三)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爆發後,醫護人員被派到高風險區工作或進行高風險醫療程序前,是否均獲安排進行測試;如否,原因為何;
 
(四)現時在工作期間需要佩戴呼吸器的醫護人員數目,並按他們所屬聯網、醫院、部門及職系列出分項數字;該等人員是否全部在過去六個月內曾接受測試;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現時負責為醫護人員進行測試的人員數目,並按他們所屬聯網、醫院、部門及職系列出分項數字;安排這些人員負責該項工作的理據為何;醫管局有否向他們提供進行測試的培訓;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國麟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後,我的回應如下:
 
(一)至(四)公立醫院會為所有需要佩戴N95呼吸器的臨床醫護人員(包括新入職同事)安排面型配合測試。部門主管會按醫院守則備存醫護人員的面型配合測試結果,而每位醫護人員亦會保存其個人的測試結果。醫護人員須按照測試結果使用合適的型號及尺碼的N95呼吸器,而每次佩戴N95呼吸器必須進行密合檢查,確保呼吸器已緊貼面部才可使用。
 
  根據醫管局的相關指引,如出現下列情況,醫護人員應重新進行面型配合測試:
 
(i)體重有顯著增加或減少(相關改變約為總體重的10%);
(ii)因牙科治療、面部手術或意外令面型改變;
(iii)任何其他會影響呼吸器緊貼的情況;或
(iv)需使用不同廠牌、型號或尺碼的呼吸器。
 
  醫管局沒有備存醫護人員佩戴N95呼吸器及進行面型配合測試的相關統計資料。
 
(五)公立醫院的N95呼吸器面型配合測試主要由醫院感染控制組或職業安全及健康組負責,相關同事亦已接受進行面型配合測試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面型配合測試方法、有關呼吸器面型配合測試的標準和規定、呼吸器密合度測試儀的實際操作技巧等。醫管局沒有備存負責進行測試的人員數目。
 
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