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在《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網上研討會致辭(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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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六月八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主辦的《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網上研討會的致辭:
 
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歡迎大家參與今天這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主辦的《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研討會。由於疫情的關係,研討會透過網上及電視直播形式進行,讓更多市民可以一起觀看,市民亦可以隨時在網上重溫研討會的內容,加深對《基本法》的認識。
 
  今次的研討會邀得多位重量級的嘉賓參與,包括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張曉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勇及譚惠珠女士、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女士及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教授。他們每一位對《基本法》既有非常深厚的認識,亦在《基本法》實踐過程中有很寶貴的經驗,他們的分享一定能讓大家獲益良多。
 
  要認識《基本法》,我認為我們必須回到「一國兩制」的初心。當年鄧小平先生提出「一國兩制」的構想,是在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繁榮和穩定的前提下,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最大程度地保留香港的特色和優勢,讓香港市民的原有生活方式維持不變。這個初心從來沒有改變,亦是中央一直以來對香港特區各項方針政策的根本宗旨。《基本法》正正是基於這個初心,進一步明確闡述並落實國家對香港的方針政策,訂明「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重要槪念,規定香港特區實行的各項制度,勾劃香港特區的發展藍圖。所以要準確理解《基本法》,必須毋忘初心。
 
  我們在認識《基本法》時,亦都要同時認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因為《憲法》及《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根據國家《憲法》第三十一條,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在此憲法基礎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一九九○年四月四日根據《憲法》第六十二條第十四項的規定通過並正式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當天生效。《憲法》第六十二條第二項亦列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全國人大最近通過《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法律,正正是行使《憲法》賦予全國人大的職責,其合憲、合法的基礎是不容置疑的。
 
  《基本法》雖然屬憲制性文件,但亦有非常豐富、實在的內容,其160條條文涵蓋方方面面。過去一段時間,社會上較多關注的是《基本法》中對政治和經濟制度方面的規定,以及對市民自由和權利的保障。譬如大家都知道,《基本法》訂明香港特區享有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使香港自回歸後的法治水平及司法獨立享負盛名;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亦享有《基本法》保障的言論、新聞、集會、示威、遊行、出入境等各項自由。然而,針對近年有人鼓吹「港獨」、「自決」、「公投」等主張,從事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活動,我們須要深入認識《基本法》對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相關規定。
 
  《基本法》第二章訂明中央與特區的關係,一共有12條條文,其中開宗明義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相關的條文訂明特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司法權和終審權,但同時也清楚保留屬中央的權力,例如任命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實質任免權、可發回特區立法會制定的法律,如該法律被認為不符合《基本法》屬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香港特區關係的條款、把屬於國防、外交和其他不屬於香港特區自治範圍的全國性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的權力等。備受關注、旨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亦是屬於中央與特區關係的條文。
 
  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對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來說,國家安全立法都屬於國家立法權力。基於中央對特區的信任,《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但這並不表示中央放棄了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權力。鑑於香港面臨的國家安全局勢日趨嚴峻,而特區行政立法機關在過去23年,以至未來一段時間內都難以自行完成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中央對此危害國家安全的局面不能視而不見。在此關鍵時刻,全國人大作為國家最高的權力機關,行使其憲法權力,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有關法律,然後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實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是合情合理,亦應得到廣大市民支持。
 
  有關立法是懲治極少數人所進行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和活動,從而保護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市民,使香港在飽受一年暴力破壞後可以回復為安全、穩定的城市;國家安全立法後,香港可以在疫情後重新出發,鞏固和提升本地及海外投資者在香港營商的信心。特區政府會全力以赴配合中央進行有關立法工作。我鼓勵大家思考和理解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並在立法過程中踴躍發表意見。
 
  各位市民,儘管香港經歷了風風雨雨,「一國兩制」仍然是最佳的制度保障,讓香港社會乘風破浪。就讓我們透過國家安全法的制定和執行,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的制度,確保特區的長期繁榮穩定。
 
  我感謝各位演講嘉賓的支持,亦感謝大家參與《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研討會。我非常期待稍後各位嘉賓的講解和分享,希望市民亦能珍惜這次難得的機會,認識《基本法》。
 
  多謝大家。



2020年6月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