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五題:港台的辦公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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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楊岳橋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的答覆︰
 
問題:
 
  據報,教育局於上月要求香港電台(下稱港台)在今年九月或之前,遷出並交回位於廣播道的教育電視中心,而香港科技園公司亦計劃收回位於達之路的創新中心內,現時用作港台電視部綜合節目組辦公的地方。二○一四年一月,本會工務小組委員會否決了把興建香港電台新廣播大樓(下稱大樓)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的建議。二○一七年十一月,政府表示,已把該工程計劃由乙級調低至丙級,但有關調整不影響港台繼續探討可行方案,包括與相關政府部門探討興建聯用大樓的可行性,港台並會按既定機制推進大樓工程計劃。關於港台的辦公地方,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大樓工程計劃的進展為何;會否盡快把該工程計劃提升至乙級,同時給予該工程計劃較優先的次序,並在大樓落成啟用前向港台提供額外撥款,以應付租用新辦公室的開支;
 
(二)既然多年來港台是教育電視中心的唯一使用部門,教育局會否延遲收回該設施,或以臨時政府撥地方式把有關用地撥予港台,直至大樓啟用為止;及
 
(三)鑑於近月政府多次表示,港台須全面恪守《香港電台約章》,以及確切履行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有否評估收回上述物業的決定,會否窒礙港台履行該責任,包括達到本財政年度節目製作時數的目標?
 
答覆:
 
主席:
 
  作為政府部門,香港電台(港台)一直按照既定機制獲分配足夠資源,提供公共廣播服務。就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經諮詢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後,現回覆如下:
 
(一)關於新廣播大樓工程計劃,政府曾於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向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申請撥款60億元在將軍澳興建新廣播大樓,但有關申請在二○一四年一月三日的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被否決。及後,政府按工務小組委員會要求將造價降低至53億元,可惜經多次溝通後仍未能由委員達成共識,因此政府於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通知工務小組委員會不會把修訂後的撥款建議提交委員會再次討論。

  因應立法會的意見、港台的運作需要,以及為確保預留的土地能發揮更佳的經濟效益,政府一直以聯用大樓的方案積極推展新廣播大樓工程。在建築署協助下,港台正和有意參與共用聯用大樓的部門,就各自對設施的要求、項目設計及規劃進行磋商。港台會繼續按照既定機制規劃新大樓的工程項目。

  港台現時使用不同的政府物業作為辦公室及節目製作用途,亦有按運作需要租用其他物業,所涉的開支由現有資源應付。與此同時,港台會繼續加強保養和維修的工作,以及採取措施改善現時位於廣播道的大樓設施及工作環境,配合運作需要。

(二)一直以來,位於廣播道79號的教育電視中心屬教育局所管有,供製作學校教育電視節目的用途。自教育電視中心啟用以來,教育局一直有員工在中心內辦公,港台並非唯一的使用部門。在二○一九至二○二○財政年度及之前,港台負責為教育局製作學校教育電視節目。為方便節目製作,教育局與港台因此共同使用教育局的教育電視中心。

  隨着教育電視節目的製作模式因應審計署於二○一八年十月發表的《審計署署長第七十一號報告書》的建議而改變,港台已不需要每年為教育局製作62個教育電視節目,港台負責教育電視節目製作人員的職位亦已於本財政年度終止。由此可見,港台人員使用教育電視中心的原有目的及服務需要已經不復存在,加上近年教育局本身的服務不斷發展,亦需要辦公室空間,因此教育局最近通知港台,要求港台於本年九月或之前遷離屬於教育局的教育電視中心。

  教育局會繼續與港台商討遷離安排和時間表,以配合雙方的運作需要。
 
(三)港台預計重置創新中心及教育電視中心的辦公室和製作設施,不會對節目製作造成影響。港台有足夠的資源及設備提供公共廣播服務,履行《香港電台約章》下的公共目的及使命。



2020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