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醫院管理局提供手語傳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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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家麒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較早前一名患抑鬱症和有自殺傾向的聾啞病人被轉介入住葵涌醫院。由於院方沒有為該病人安排手語傳譯服務,醫護人員未能與他溝通。在該病人留院兩星期後,院方以其人員未能與他溝通和他想出院為由,安排他出院。該病人於出院翌日跳樓自殺身亡。關於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為聾啞人士提供的手語傳譯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醫管局提供手語傳譯服務的安排的詳情,包括(i)就診時需使用該等服務的病人須多久前預約服務、(ii)急症室病人在甚麼情況下可獲提供緊急服務、(iii)手語傳譯員的人數,以及(iv)每星期的服務時間表;
 
(二)醫管局是否容許病人自行安排其家屬或朋友提供手語傳譯服務,以協助他們與醫護人員溝通;如是,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醫管局有否制訂指引,訂明醫生向聾啞病人問症以及解釋醫療方案等情況時,必須採取合適的措施(例如安排手語傳譯服務或使用文字)以確保雙方有效溝通;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郭家麒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後,我的回應如下:
 
(一)為照顧有特別需要的病人,醫管局透過不同渠道,包括服務承辦商及兼職法庭傳譯員,於公立醫院和診所為有需要的人士安排手語傳譯服務。截至本年五月底,醫管局的服務承辦商共有16名手語傳譯員為病人提供傳譯服務。服務時間為上午八時至晚上十時(周一至日包括公眾假期)。
 
  在預約服務方面(例如在普通科及專科門診診所的預約診症),病人可隨時要求有關醫院或診所預先安排手語傳譯服務,醫院或診所員工會聯絡服務承辦商,替有需要的病人預約。預約安排並沒有任何時限規定。如需覆診的病人,亦可於預約覆診時一併預約手語傳譯服務,方便與醫護人員溝通。至於在緊急情況下(例如因急症入院),醫院職員會按需要即時安排傳譯員盡快到達醫院提供即場傳譯服務。由本年三月中開始,醫院或診所亦可以視像方式為病人提供手語傳譯服務。
 
(二)醫院在一般情況下接受病人自行安排手語傳譯員或懂得手語的親友進行傳譯,以協助病人與醫護人員的溝通。
 
(三)一般而言,醫護人員會因應實際情況為聽障人士提供適切的服務,包括安排醫管局提供的手語傳譯服務,以協助病人與醫護人員溝通。
 
  鑑於病人有可能出現不同的情況,例如需即時處理的緊急狀況,醫管局首要是確保醫護人員能夠透過不同形式與病人有效溝通。就此,醫管局已製備回應提示卡、疾病資料單張和病人同意書,當中包括常見疾病、治療程序及醫管局服務等資料,以加強醫院員工與病人在登記過程和提供服務時的溝通。醫護人員會因應當時的具體情況與病人有效溝通,按需要為病人提供適切的醫療服務。故此,醫管局不建議劃一規定醫護人員必須透過手語傳譯與相關病人溝通。
 
  醫管局會繼續加強向有需要人士宣傳手語傳譯服務。公立醫院已印備及張貼海報,以作宣傳,協助病人了解如何使用有關傳譯服務。



2020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