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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放寬「科技券」項目開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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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新科技署今日(六月一日)宣布即時放寬「科技券」項目須獲批准後方可開展的規定,以便利申請者盡早採用有關科技服務或方案,以改善業務運作和提升競爭力。

  在新安排下,申請者可選擇在申請尚在審核期間開展項目,並最早可於遞交申請後翌日開展。然而申請者須留意,如其申請最終不獲批准,申請者須自行承擔其項目的全數費用。

  「創新及科技基金」下的「科技券」旨在資助本地企業和機構,利用科技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詳情載於「科技券」網頁(tvp.itf.gov.hk)。如有查詢,請聯絡「科技券」秘書處(電話:3523 1170;電郵:tvp-enquiry@itc.gov.hk)。
 
2020年6月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