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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委任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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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宣布,再度委任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現任主席及四位成員,主席的任期由二○二○年六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四位成員的任期由二○二○年六月一日至二○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梁定邦博士獲再度委任為主席。獲再度委任的成員為陳錦榮、鄺永銓、陳黃麗娟博士及王家揚。
 
  上述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監警會條例》)(第604章)第5條作出。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社會情況複雜多變,帶來很多新挑戰,監警會的工作殊不容易。我感謝梁定邦主席過去兩年致力監警會的工作,並在考慮到個人情況後,接受再度委任至明年五月底。」
      
  李家超表示,政府十分感謝監警會為確保香港享有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的兩層投訴警察制度作出的寶貴貢獻。政府會繼續全力支持監警會履行其法定監察職能,維護一個公平公正的投訴警察制度。
 
  監警會根據《監警會條例》成立,該會為獨立法定組織,負責監察和覆檢投訴警隊成員個案的調查工作。《監警會條例》對監警會的職能和權力,以及兩層投訴警察制度賦予法定基礎。警方亦必須根據條例履行其法定責任,遵從監警會提出的要求。監警會現時有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及22名非官方成員。
 
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